2011-06-28 21:05:00coolanews

「自行車加設防竊辨識碼貼紙」服務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為防制自行車失竊,台南市配合內政部警政署自本100年7月1日起統一推出「自行車防竊辨識碼貼紙」,民眾可向各分駐(派出)所申請自行車防竊辨識碼貼紙,為自己的愛車建檔,美觀又不傷車身。

台南市警察局說,以往自行車烙碼方式和汽、機車、農、漁具相同,採高溫烙印,容易傷及坐墊、烤漆等,影響美觀,民眾接受度不高,該服務改善了這項缺點,民眾向台南市警察局建檔後,每輛車可獲得1組2張貼紙,具有防偽、防撕功能,取代原本的自行車烙碼服務。

台南市警察局建置自行車車籍作業平台,自行車只要貼上防竊貼紙及標碼,車主資料就建檔,防竊貼紙是辨識貼紙,旁邊還附1個明碼,就是讓竊賊知道自行車已登記列管,台南市警察局可據以查證車主身分,遏阻發生自行車失竊案件。標碼服務還會在自行車隱密處貼上2張隱形碼,平時肉眼無法看出,但透過科學儀器,就可清楚辨識自行車標碼號,警方尋獲失車時,可通知車主領回。此外,國內多家廠商生產的自行車,出廠前已在金屬車架刻印類似身分證字號的專屬車身號碼,車主也可填寫申請表,以相同車身號碼建檔列管。本局為維護民眾財產安全,於7月1日起,民眾可騎乘自行車,至台南市各個警察分駐(派出)所,申請貼碼或登記自行車車籍資料;並注意以下3點:自行車車主,請攜帶個人身分證、購買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如無購買證明,員警會告訴您:「如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者,除觸犯刑法竊盜罪外,另觸犯偽造文書罪」,並請您在登記書上簽名,以示負責。 

如申請服務民眾未滿18歲者,應請家長或學校師長陪同。有車身號碼之自行車,採登記制;無車身號碼之自行車,採貼碼服務;如已有車身號碼,又須貼碼者,請告知執行員警,員警很高興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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