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3-03 21:33:06coolanews

環團請台南市議長賴美惠督促撤銷永揚案

 〔記者林東良南市報導〕永揚掩埋場址鄰近南側之烏山頭水庫集水區,與水源區最近距離僅約二百公尺,前年環保署專家會議已確認永揚場址有北勢坑斷層通過,而環保團體募款斥資共三百多萬進行鑿井與地下水位連續量測,近日得到數個月枯水期之連續水位記錄新證據,並向台南市議長賴美惠提出,建請市議會督促市府儘速撤銷永揚案。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理事長李建畿表示,今年一、二月的總降雨量都不到十公釐,而連續水位記錄顯示永揚場址南邊的地下水位最低(EP5),而南邊一百公尺的NA六井的水位低於NA二,NA五,再南邊的水源區的SK六水位低於SK一,可顯示區域地下水往南流,皆沿北勢坑斷層往南流至烏山頭水庫水源區,故永揚場址掩埋垃圾勢必污染烏山頭水庫水源區。
  台南市東山鄉環境保護自救會總幹事陳顯茂表示,永揚掩埋場址已調查非法掩埋事業廢棄物,今年一月十八日台南市環保局再進行採樣進行集塵灰檢測,請台南市議會議長賴美惠協助了解檢測結果,並請儘速要求清除集塵灰及事業廢棄物。
  台南市環境保護聯盟常務理事黃安調表示,台南高等法院在九十九年十一月三十日已宣判永揚案環評書及設置許可偽造文書有罪定讞,而且永揚場址違法掩埋爐渣也經環保局確認事實,更可惡的是永揚又非法掩埋集塵灰,罔顧百姓生命安全!至今市府卻放任其任意暴露未處理,嚴重罔顧人民生命安全,為重視嘉南地區民眾飲用水安全,請市府依行政程序法一一七條,撤銷永揚偽造之環評書及設置許可文件。 
  龜重溪護溪協會常務理事洪龍鳳常務理事表示,賴清德市長已承諾撤銷永揚案,而由環保團體所鑿十二口井,已發現永揚場址污染可能已南流到烏山頭水庫自來水水源水質保護區,而且永揚非法掩埋爐渣和集塵灰時間已經很久了,已嚴重影響到居民的健康,市府除了立即應撤銷永揚案外,對當地居民的健康風險評估也不能忽略。為保護水源,請台南市議長賴美惠強烈要求市府應立即撤銷永揚案,並清除污染源還給人們安全的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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