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4-20 14:45:41愛的小蟾蜍

一江春水向東流 - 劇情加感想

加拿大的中文資訊有限,不過連續劇 -- Universal Launguage 還是有的。不管是韓劇,「愛在哈佛」「最後之舞」「春日」「開朗少女成功記」還是台灣的「十八歲的約定」等等等等,琳瑯滿目,目不暇給。

愛情劇是很吸引人,不過恰恰好我是那種很會猜劇情的人 -- 看個兩三集就覺得無聊,就沒再繼續看下去了。雖是如此,連續劇仍然是我的最愛,那種一直看下去,「集集不放」的感覺十分的過癮。

當然,好像去掉愛情劇以後就沒有什麼好看的了;其實並不然。

歷史劇以及清末民初現實愛情劇是我的最愛。

歷史劇是因為氣勢磅膊,接近真實而喜歡;清末民初現實愛情劇則單純是我的個人癖好。

(ie. 大紅燈籠高高掛 大紅門)
(ps. 瓊瑤不算 哈哈)

那就是為什麼我開始看「一江春水向東流」。

理由一:清末民初
理由二:有陳道明
理由三:名電影改編

如同我說的,我猜劇情的功力不是普通的厲害,加上它後面的劇情都在片尾曲裡「秀」出來了,不猜出來,很難。

所以繼續看它的原因除了以上三個以外,還有第四個:秉持連續劇精神──集集不放。

劇情大約是描述一個家庭因為戰爭的起起落落而發生的種種事情。

紫綸是吳家祺,吳家大少爺所喜歡的人。然而,忙著「仙修」的吳家老爺,吳家祺的父親,可不管那麼多。一聽他的「道友」說紫綸是最佳的「仙修」對象,不顧自己的兒子,非把紫綸給娶進門當八姨太,也不管人家是個芳齡20上下的妙齡姑娘、自己是個一腳踏在棺材裡的七十歲老頭,憑著他在鎮上的權勢,光明正大的把人家給娶了進門,理所當然的帶上了床,「仙修」。

吳家祺憤而離家,說什麼都不願意再回去。

素芬是紫綸的丫頭,從小跟吳家簽了賣身契,當終身奴。張忠良,吳家的長工,從小當吳家祺的伴讀,與素芬一直有情,只差一筆錢把素芬的賣身契贖回來,一起渡終生。

素芬跟紫綸十分親近,紫綸不把素芬當丫頭看,因為素芬單純,善良,心裡沒有其他姨太的所謂「階級之分」。不管她過門前是個戲子,還是過門後是個「仙修工具」,素芬待她極好。因此,紫綸與她情同姐妹。

那也是為什麼紫綸企圖逃跑的那個早上,吳家老爺會拿素芬當代罪羔羊。他的一聲「把她扔進西邊的河裡,我不想看見屍體從吳家面前流過」,素芬的胳膊隨即被打斷,不理她的掙扎與叫喚 ,隨隨便便把她丟進麻袋就要丟河。剛好忠良經過,要救素芬。就這麼拉拉扯扯中,紫綸因為逃跑失敗而回來,一進門就撞見這團混亂,趕緊把素芬從袋裡拉出來。素芬因過度驚嚇而得了失語症。

吳家老爺無條件的原諒了紫綸,還破例讓素芬給他的「道友」驅邪讓她能開口說話。素芬離開後,「道友」建議吳老爺娶素芬當第九房姨太太,以達成「九九合一」提早成仙的目的。

紫綸從他看素芬的曖昧眼光知道了吳老爺的企圖,憤而拿起吳家祺送給她的定情之物,日本刀,半夜摸去吳老頭的房裡想殺了他。不料被忠良阻止,刀子掉在地上驚醒了吳老爺;刀子來不及拾回,張忠良趕快掩護紫綸離開。

紫綸見刺殺不成,趕緊說服忠良跟素芬在「仙修」當晚私奔。她會想辦法拖住吳老爺幫助他們離開。暗號則是,等老爺房裡的燈熄了,他們就該動作了。

然而,吳老爺卻看出了那把日本刀上的倉頡隸書刻著:家祺贈紫綸的字樣,知道了當晚紫綸到他房裡是要殺他。他口中連連罵著賤貨,一邊掐住紫綸的脖子想把她勒死。不料,他的衣襬沾了蠟燭燒了起來。七十歲的老頭什麼都不怕,就怕死,呼喊著救命要逃。紫綸趁機牽制住他,要與他「同歸於盡」。

在外面的素芬看見出事了,趕緊喚來忠良。素芬心裡想著救人,忠良卻想起紫綸交代的「三人逃,三人亡」,不顧素芬的反對,硬是把她背上了船。到了河邊要把素芬放船上的時候,素芬卻跑了回去,衝進了火光衝天的屋子,把紫綸拉開,救了吳老爺一命。

正因如此,她和忠良非但跑不掉,還得面對紫綸被吊死,她自己成了九姨太的悲劇。

看到這裡,我心中有說不出的感嘆。

素芬做的到底是對或是錯呢?這就好像是人們說的「愚忠」。你這麼忠心耿耿做什麼?你是個什麼?讓你今朝活,也能讓你今夕死,為他做的任何事,通通歸零不算。

那忠良就能夠算為「顧全大局」的人嗎?為了自己的幸福枉顧兩條性命的人算是顧全大局嗎?

聖經上說:不可殺人。張忠良的行為跟殺人也沒有什麼兩樣。

可是素芬的做法也差不了多少。

因為她間接殺了自己。

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好,什麼是壞,並沒有一個清楚的標準以及界線,至少是碰上這種情形的時候。

如果我是素芬的話,世故意點的話,我就救了紫綸,趁亂跟忠良紫綸三人登船逃走,誰管什麼「三人逃,三人亡」的鬼話?活著就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

但是她太善良,太純樸,太正直,太乾淨。

在人生的這齣戲裡,我真不知道我該扮演素芬還是張忠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