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9-05 02:52:01月彌˙路遙

保存期限

以下內容有過多莫名奇妙成分。

請自覺易有不適狀況者盡速迴避。












──此段友誼或利益關係已到保存期限──

──本機體不具有無限儲存功能──

──請自行取回或重新保存──

──過期食品請記得拿去餵豬──








那天,我一如往常的,執行定期清理即時通的動作。

規則很曖昧。

是友誼和利益關係。

也就是不具有友誼,或者利用價值者,就會刪除帳號。

若有意願持續友誼或利益關係者,煩請自行聯絡我。

畢竟在我來說,只有有求於我的時候才會找我的人是我所不需要的。

以及那些在我的認知中,並不具有友誼的人也是不需要的。

至於為什麼說曖昧。

因為我執行的準則又有點不太準確。





那天,有和我聯絡的人,某部份被我刪除。

很多沒有聯絡的人也被我刪除。

打哈哈裝傻的某些人,也被我刪除。




刪除的原因,我不說,你自己猜。

刪除的理由,很簡單,在上面有。

某個你也許會很不舒服,不是滋味。

但那不是我能管理,也不是我的責任範圍。

因為在我來說,你給我的感覺就是過了保存期限。

但是我只是把帳號刪除,並非放入黑名單。

所以若有意願,歡迎再續友誼或者利益關係。

畢竟關於記憶,不是我能夠刪除的東西。






然後,極少極少部分的人,被我保留下來。

保留的原因,我不說,你自己想。

保留的期限,我不說,你自己想。

我總把決定權留在對方身上。

是的,因為那是你怎麼做,所以我才怎麼做的。

所以決定權,在某個你的身上。



是的,我想不可否認的,對我來說,這是一種手段。

因為不這樣做,我彷彿無法去肯定。

到底是存在還是不存在的友情。







因為

我不知道。

對人到底要用多少真心才不會過期?





小小真心,不值錢也許還不值個屁

但是。
如果可以,還請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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