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02-11 01:05:40colisa

競爭

這個社會那裡不競爭呢?有人這麼說。是啊!從出生到長大,人們無一不處於競爭的態勢下。

不過,自從我進了媒體工作後,我才真正體會那種無所不在的競爭。媒體是現代社會的縮影,它把每天發生的事更壓縮在最短的時間內呈現,你可以在報上讀到濃縮了一天、一星期、一個月發生的所有事件,媒體把這些事件壓縮在最短的時間呈現,於是它也是最競爭的行業。

對媒體來說,時間是刻畫競爭的最明顯尺度:對報紙來說,每天都是一場新戰爭的開始;對電視新聞而言,戰爭的衡量標準改為每小時;最近興起的網路媒體,更徹底更新了「競爭」的意義,每一秒都是戰爭。在重大記者會現場,隨時可以看到主角還沒開始說話,就有很多記者撥通手機,正等待同步轉播新聞內容。

這是媒體間的競爭,但是這樣的競爭還不夠。有一次,一個資深記者對我說:「你是個不錯的年輕人,但不適合當記者。」我問:「為什麼?」他說:「你企圖心不夠。」後來我才明白,他所謂的企圖心是指不顧一切,能踩在別人頭上往上爬的人。他說,要有這樣的企圖心才能成為紅牌記者,想來他認為我不夠資格。

媒體圈內的同事競爭激烈,並不亞於同業競爭。這裡不流行合作,單打獨鬥才是常態,同事間對於新聞線索、消息來源的保密早已是家常便飯。這個行業一天只能容許一個頭條新聞,同事彼此是競爭頭條新聞的對手,一旦搶得重大獨家新聞,就代表贏過所有的人,很多人爭得就是獨贏一切的刺激與快感。

有一天,另一個資深記者感嘆道:「做記者什麼都沒有,最多只有「虛名」而已。」我聽了心有戚戚焉。「名氣」值得大家爭得你死我活嗎?但沈浸在其中的人不會這麼覺得,「名氣」對他們來說,代表被肯定,甚至可以換得實質的薪水或獎勵。

打從我在這個圈子工作沒多久,我就發現媒體的本質與其他的商業組織沒兩樣,它不過是資本主義商業邏輯運作下的一環,其他的社會責任、提供民眾知的權利等等,都只是附屬的裝飾品。

它生產商品(訊息)、販售商品,因此必須強調自己商品比別人好的優勢,而唯一的比較基礎是「快」,而不是「深入」,因為速度快容易比較,於是記者常常被要求一些無謂的「搶快」,這樣做對消費者並沒有實質意義,只是贏過另一家生產同樣商品的公司而已。

媒體的本質是競爭,而且比其他行業都競爭,不僅是媒體與媒體間競爭、同事與同事間也相互競爭,媒體的能量在相互競爭下自我耗損了不少。加上媒體又是現代社會快速運轉的代表,商業社會運作快,媒體則要更快,於是每天都是一個新的戰爭,媒體只看現在、未來,不看過去,這樣如何能有機會停下來反省呢?

再說,記者個人在媒體的處境也很艱難,每天活在不斷被比較的壓力下,必須辛苦地滿足組織的基本要求,才能在競爭激烈的環境生存下去。這時候要求他們還能實際多少理想,去對抗龐大的媒體組織,似乎像是蚍蜉撼樹一樣困難。

但我也承認記者當中確實有一些至今充滿理想、為新聞目標奮鬥的記者,我永遠佩服他們的執著,但這些記者教導我的話都一樣。他們說,如果要像他們那樣堅持理想,必得耐得住「寂寞」,耐得住比你不努力的人,卻爬得比較高的位置。他們在個別媒體中永遠是「孤軍」,很難有結盟的戰友,就只能一個人在各自領域上耕耘,他們還是很難撼動整個大機器。

雖然主流媒體中也存在這些充滿理想性的記者,但對報社而言,他們是報社的「資產」,報社藉著擁有他們來彰顯這家媒體擁有批判性、自主性強的觀點,也因此報社願意容忍他們在一定底限內表達個人立場,可是一旦逾越過界線就不行了,終究還是以媒體利益為優先考量。

寫到這裡,好像變成一個悲觀的結局,但這並不是我的本意,我也不抱持消極的看法。我只是想說媒體的問題,並不單純是記者個人的問題,有很多錯綜複雜的因素參與其中,要想改變它並沒有這麼容易,只是必須先從瞭解它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