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1-14 22:12:46可樂.蔡

誇張小事

上星期五 下午兩點半騎著小綠

想說來去上課吧 感覺休息了好久都沒事做

騎到巷口 習慣性的看著左邊的來車

一轉頭  幹  哪來的鐵馬



倒地

直覺的看向對撞的人 約四十歲的男人





手掌磨破一小塊皮 膝蓋附近擦傷

對方一站起身就捧著右手肘直喊痛

開始罵:妳幹嘛一直看那邊,幹嘛騎那麼快

我:車子都從左邊來,我不看那邊要看哪邊,你搞清楚是你逆向耶

二手車行老闆走出來:沒事吧!

接著兩個人開始用我聽不懂的客家話對談

老闆:他說要叫警察來處理

我心想會不會太小題大作了啊 但直覺如果拒絕難保對方不會趁機敲詐

所以我說:好啊!報就報啊!反正不可能是我的錯!

等了半個小時左右,期間我打電話給小寶,問她要不要過來,然後就一直等警察

條伯伯來了後,其中一個開始拿著一個測量工具東量西量

另一個則過來問事情的經過,好笑的是,那男人一直堅稱我騎得很快

說明完後,測量完的那位從後車廂提了一大箱東西過來

跟我說要測酒精濃度,我心想,第一次的酒測吶

當然測出來的值是零點零,簽了名還蓋了手印

我又心想,這樣我的指紋就會有記錄了嗎?(大概是最近CSI看太多了)

後來跟車行老闆借了桌子開始做筆錄

做完筆錄,又簽名又蓋指紋,然後結束了

交給我們一人一張一式三份的交通事故登記單

說如果協調不成想進一步訴訟的話就帶著單子去警局

到這裡為止

我真的覺得整件事很誇張



然後我們開始協調,說協調好聽多了,根本就是對罵

他一直說我騎得很快,我說他明明就逆向

根本就不可能會有什麼結果

我看了看他手肘,明明就沒事還在那邊裝模做樣

用常識判斷,如果今天真的我車速快,最好他一點事也沒有

正因為車速慢,所以受傷的人是我,碰撞倒地,小綠壓在我身上造成擦傷

他的鐵馬一點事也沒

小綠一個我上次才換過的東西斷了

而那人當然也沒賠錢的打算

眼見爭論不下毫無結果,小寶就說算了,跟他說也說不通

我說:今天算我衰啦!

那人:妳怎麼可以這樣說!

我:不然我還要說我好運嗎?

又一串的@#%$%*#@%.....然後我們就騎走了



我真的很氣很氣,因為我車速真的不快

而他媽的他也真的逆向,還在那邊機機歪歪

幹 這種人就是沒遇過壞人


還幼稚的說 不然大家講不來就上法院啊

幹 你是白痴嗎

為了這種事上法院

你不怕丟臉我還怕浪費國家資源浪費別人的時間



想起來還是超幹

小綠修了350元

也只能像小寶說的

花錢消災







你他媽的去吃屎啦!!!!!!!機歪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