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3-29 19:28:02娃娃
【誰的問題?】人家不要的才給我!
昨天去上課,A君跟我說:「B很奇怪耶,老是拿她不要的東西送給人家,這給人很不好的感覺,那我還寧可她不要給我這些東西。」
上星期我們大家合買個蛋糕幫B君慶生,前天B君遇到A君拿了一包咖啡折價券訴給A,要A拿來分給大家,說謝謝大家給她過生日。B每次都是這樣,總是把自己不想要的東西給別人,用言語包裝把東西形容得很棒很難得,似乎她對大家都很慷慨的樣子,其實那是快過期,或者連她自己都不喜歡的東西。
送禮本來就是一件很難的藝術,買得太貴或太輕都怪,有時候不送比送好。晚上跟朋友在電話中談論到這件事,他直覺說「還好吧,壽星本來就是接受別人幫她慶祝啊,她其實也可以不用回禮的,回禮算不錯的了。」
讓A君不舒服的倒不是B君應不應該回禮這問題或回禮大小引來不滿,而是B老把不要的東西給別人,讓人覺得不受尊重。
其實這真的是很多人的習慣,對自己寬闊待他人嚴苛。陶晶瑩和柯夢雜誌都曾對此問題大加評論,尤其是柯夢雜誌對這個問題還實際做過問卷調查,看看現代年輕人對於這種禮尚往來的價值觀究竟為何?
調查結果發現,現代年輕人和老一輩人(我們的爸爸媽媽那個年代)比起來已經退步很多了。老一輩的人認為人際關係與禮尚往來相互依存,所以送禮是一件慎重的事情,尤其回禮更是藝術,絕不能失禮,要不然實在是丟足了臉,也可能會讓對方看輕。因此回禮多半會花更多時間思考該如何物色對等的禮以顯示了解當初對方的送禮心意也藉此表達尊重對方。而禮的大小原則上會超過當初送禮人給的價值,要不然至少也會相同。降禮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顯示自己毫不在乎這段關係。
現在年輕人比較疏於這方面考量,送禮的原則常常是自創一格。不懂事的人會凡是以自己的喜好為考量,當中最嚴重的就是把自己生活不會用到的東西當作禮品送給對方。他們的想法很單純「反正我放著也是浪費」「不用再花錢去籌備禮物,錢省下來自己還可以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反正是送別人的,拿得出點什麼就好了」。
我自己生活中也遇過好幾位這樣的朋友,所以我曾收過這樣的禮物:
「她看過的長腿叔叔故事書」
「他不喜歡吃的沙拉和魚」
「她放到快要過期的餅乾」
「她給我人家送她而她不愛吃的鳳梨酥」
「她男友很久前送她,但她只用過兩次卻不愛的白色蜜粉和咖啡色口紅」
「她給我一張B&Q500元折價券然後要我去消費滿1500元,順便幫她用滿1500元後的八折價幫她買一坐檯燈」
。
。
。
我們研究所還有一個女生把他們家昨天才剛過期的烤肉片帶來給我們大家『分享』,她說:「我媽媽說這才剛過期而已,我們也是捨不得吃才會一直放到剛過期,我媽說要丟掉,我跟她說別浪費,今天中秋節我們班要烤肉,我帶去大家考一考吃一吃,把它吃掉。還很香呢!」
就是這種心態。。 把人家當垃圾桶啊!
妳自己不要的,用言語包裝成好像很嬌貴的模樣來賞給別人?誰又欠了那個呢?
也許可以把自己沒用到的東西以詢問的態度拿來和別人交換分享,但絕對不適合拿來當作某個人的禮物。送人禮物和生活中我們轉讓出自己沒用到的東西給別人絕對是不同的情況啊。
按照柯夢的批評就是:「把自己不要的故事書、沙拉、剩菜、瑕疵的物品拿來作為一種回禮,然後覺得並無不妥,天衣無縫(以為沒人會查覺)實在是不成熟又草率,無知又幼稚的做法。」「可笑的是,還說成一付好像給了誰很大的恩情或忍痛割愛」。
「要送就好好送,不要讓對方瞧見妳的小家子氣或不甘不願吧!」這是柯夢的建言。「沒有人會要求妳一定要怎麼做」,但是懂得自己要求自己做事的品質,這一點卻是現代年輕人困難給自己立下的嚴苛準則。
所以其實A君也別太在意了,莞爾一笑吧!一個人的作風代表的就是她自己,管好自己,反正不是妳失到對方的禮就好啦!
上星期我們大家合買個蛋糕幫B君慶生,前天B君遇到A君拿了一包咖啡折價券訴給A,要A拿來分給大家,說謝謝大家給她過生日。B每次都是這樣,總是把自己不想要的東西給別人,用言語包裝把東西形容得很棒很難得,似乎她對大家都很慷慨的樣子,其實那是快過期,或者連她自己都不喜歡的東西。
送禮本來就是一件很難的藝術,買得太貴或太輕都怪,有時候不送比送好。晚上跟朋友在電話中談論到這件事,他直覺說「還好吧,壽星本來就是接受別人幫她慶祝啊,她其實也可以不用回禮的,回禮算不錯的了。」
讓A君不舒服的倒不是B君應不應該回禮這問題或回禮大小引來不滿,而是B老把不要的東西給別人,讓人覺得不受尊重。
其實這真的是很多人的習慣,對自己寬闊待他人嚴苛。陶晶瑩和柯夢雜誌都曾對此問題大加評論,尤其是柯夢雜誌對這個問題還實際做過問卷調查,看看現代年輕人對於這種禮尚往來的價值觀究竟為何?
調查結果發現,現代年輕人和老一輩人(我們的爸爸媽媽那個年代)比起來已經退步很多了。老一輩的人認為人際關係與禮尚往來相互依存,所以送禮是一件慎重的事情,尤其回禮更是藝術,絕不能失禮,要不然實在是丟足了臉,也可能會讓對方看輕。因此回禮多半會花更多時間思考該如何物色對等的禮以顯示了解當初對方的送禮心意也藉此表達尊重對方。而禮的大小原則上會超過當初送禮人給的價值,要不然至少也會相同。降禮是對對方的不尊重也顯示自己毫不在乎這段關係。
現在年輕人比較疏於這方面考量,送禮的原則常常是自創一格。不懂事的人會凡是以自己的喜好為考量,當中最嚴重的就是把自己生活不會用到的東西當作禮品送給對方。他們的想法很單純「反正我放著也是浪費」「不用再花錢去籌備禮物,錢省下來自己還可以買點自己喜歡的東西,反正是送別人的,拿得出點什麼就好了」。
我自己生活中也遇過好幾位這樣的朋友,所以我曾收過這樣的禮物:
「她看過的長腿叔叔故事書」
「他不喜歡吃的沙拉和魚」
「她放到快要過期的餅乾」
「她給我人家送她而她不愛吃的鳳梨酥」
「她男友很久前送她,但她只用過兩次卻不愛的白色蜜粉和咖啡色口紅」
「她給我一張B&Q500元折價券然後要我去消費滿1500元,順便幫她用滿1500元後的八折價幫她買一坐檯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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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研究所還有一個女生把他們家昨天才剛過期的烤肉片帶來給我們大家『分享』,她說:「我媽媽說這才剛過期而已,我們也是捨不得吃才會一直放到剛過期,我媽說要丟掉,我跟她說別浪費,今天中秋節我們班要烤肉,我帶去大家考一考吃一吃,把它吃掉。還很香呢!」
就是這種心態。。 把人家當垃圾桶啊!
妳自己不要的,用言語包裝成好像很嬌貴的模樣來賞給別人?誰又欠了那個呢?
也許可以把自己沒用到的東西以詢問的態度拿來和別人交換分享,但絕對不適合拿來當作某個人的禮物。送人禮物和生活中我們轉讓出自己沒用到的東西給別人絕對是不同的情況啊。
按照柯夢的批評就是:「把自己不要的故事書、沙拉、剩菜、瑕疵的物品拿來作為一種回禮,然後覺得並無不妥,天衣無縫(以為沒人會查覺)實在是不成熟又草率,無知又幼稚的做法。」「可笑的是,還說成一付好像給了誰很大的恩情或忍痛割愛」。
「要送就好好送,不要讓對方瞧見妳的小家子氣或不甘不願吧!」這是柯夢的建言。「沒有人會要求妳一定要怎麼做」,但是懂得自己要求自己做事的品質,這一點卻是現代年輕人困難給自己立下的嚴苛準則。
所以其實A君也別太在意了,莞爾一笑吧!一個人的作風代表的就是她自己,管好自己,反正不是妳失到對方的禮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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