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3-21 23:33:07娃娃

糟糕透頂

最差勁的人喜歡趁人之危提出種種要求
在法律上像是失火搶劫一樣罪加一等, whatever..

馬汀一直拿明信片為幌子對我提出要求
我很吃鱉...
姊要我找justice幫忙
畢竟馬汀看到justice多少會畏懼幾分
有點像小土狗看到大麥盯一樣感到害怕

可是我不想
不管是單獨去找馬汀還是justice出面都不好..
事情沒必要那麼複雜,我自己有能力解決.


”事情總是要解決” 我知道
但不能為了要快點解決而任他要求吧
Martin很幼稚 像小孩一樣幼稚
小朋友喜歡拿隔壁女生的芭比在手上搖說:不還妳..哈
看到女生氣得跳腳大哭就很高興.
他現在就像這樣,幼稚得要命
拿東西牽制我
我才不會跟他看吃飯電影呢,想得美
他以為他是誰?隨便人都可以跟我看電影嗎?


每逢遇到牙尖嘴利的人我就很沒辦法
可能很氣,但情況發生那一刻卻辭窮
等離開那個氣氛才想到該如何還嘴
這跟慢半拍有關嗎? 傳導太慢..
”這樣不行喔,將來要當大律師的人,靈牙利嘴是必備要件”姑丈總愛笑我.
高院法官的姑丈,常幻想有一天他和我會變成同事.

Martin不是我遇過最壞的人,但是腦筋卻動得很快
課業上只要能夠跟我撿在一組都不會錯過
所以我幾乎每個分組報告成員名單中都會有他,不管人數限制幾個
只要分組和他分一塊就無法避免和他單獨查資料等公事
儘管我秉持公事公辦,但看他一天到晚想要公私混淆實在不欣賞


在班上Jessica暗戀Martin,想當然爾Jessica和我關係不會太好
Jessica是有男友的人,但對於追求她欣賞的男人向來毫不手軟,
她大我4歲,取得律師執照一年多,常藉給Martin考試資訊要馬汀請客
真是有趣的鏈鎖,好像以前生物唸的食物鏈一樣
我對馬汀沒感覺,但Jessica把我當成死對頭,她反唇相譏的功夫很強
每次話中話我總是輸她..
敗的原因就是出在我又慢半拍-- 很氣,但找不到詞彙反將一軍

扯遠了..
回一開始,Martin的的行為真的很小人..
他竟說:妳不跟我吃飯或看電影怎麼能要我把東西拿出門給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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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難(Notstand)
兩權相害取其輕,法理基礎在於法益及利益的權衡原則
或者更精確地說,在於(保護)優越利益原則
純粹就法益比較而論,任何人若為了拯救高位階法益而侵害低位階法益
則侵害行為因為救助了優越利益而不具違法性
申言之,緊急避難一定會涉及法益的比較與權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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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是刑法242條明定的阻卻違法事由,Martin.
請你回去唸好再來跟我談.
另外,明信片不是法益,它不能也不需要等同類推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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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能獲得飯局?馬汀的盤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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