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5 09:15:51尚未設定

好一個張素貞

據報載,張素貞在陳進興槍決之後走投無路,生活陷入困境淪落到酒店當陪酒小姐,而此事在媒體曝光之後,得不到社會的接納處處被排擠的張素貞,可能在那個酒店也做不下去了,像她這種中下階層的女子也不能像璩美鳳那樣跑到國外,接下來她會去哪裡沒人曉得。

看到張素貞的處境,我一點也不同情她,而且我還只能用四個字來形容,那就是「報應」加上「活該」。想來也真奇怪,張素貞又沒殺人放火,殺人放火的是她先生啊,現在又不是古時候一人犯罪要誅連九族,現在的台灣社會很容易就會對重大罪犯的家屬寬容與保護,但為什麼張素貞會無處容身又如此讓人厭惡呢?

因為種什麼「因」就會得什麼「果」,由於這案件在當初台灣社會受矚目的程度,所以人人都成了最有力的見證。至少在我的印象裡(記憶所及,可能會與實情有些出入),有幾件事我一直印象深刻而且十分驚訝台灣居然會有這種人。

在陳進興還沒落網之前,警方已經確定陳進興幹下了多件令人髮指的事情,包括見人就殺、見女人就姦無惡不做,可是當記者到陳進興家裡訪問張素貞時,張素貞居然還十分悠哉的在看電視,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對記者的答問一律說不知道,也不怕面對鏡頭,彷彿她根本就不認識陳進興這個人。一般人要是遇到這種事只怕是羞愧的抬不起頭,深怕曝光,也願意代他先生向社會道歉,然而她不是。到後來陳進興落網之後,張素貞被檢方以涉嫌人傳訊時,依舊是那種不以夫醜為恥反而還以夫為榮的樣子,反正他再怎麼壞我還是愛他,然後對媒體訴說,陳進興是多愛小孩會保護妻女的好爸爸,完全沒想過被陳進興加害的家屬心裡會怎麼想,也沒想過他的先生是這種人她身為做妻子的應該要怎麼做。

還有不知道哪一次,當整個社會包括媒體、檢警、社工、輿論、宗教團體都認為此事與小孩無關也千萬不能讓小孩子成長受到影響,千方百計的要保護陳進興的小孩時,這個女人居然大刺刺的帶著小孩子公然出現在法庭,神情自若的在媒體面前,害媒體閃也不是不閃也不是,更摔破了一堆人的眼鏡。那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呢?這還不簡單,就是想以小孩子來獲得社會的同情,讓人覺得她們母子真是無辜。直到後來陳進興伏法了,張素貞必須出面認領遺體,一般人只怕是會頭戴漁夫帽眼戴墨鏡,整張臉包得緊緊的然後很低調的趕快把遺體領走,然而她也不是。她還是那副以夫為榮不怕見光,彷彿她先生的死有如黃花岡烈士那樣壯烈成仁,哭得像亡女孝琴一樣,在鏡頭演出一場生離死別,不知情者可能還以為她們是白素貞與許仙或梁山伯與祝英台呢。

就算再怎麼姦夫淫婦,我也實在想不通,怎麼會有這種女人會這樣。她先生去強姦很多女人她一點都不覺得怎樣還非常愛他至愛無誨,這也不是學歷低或家庭環境太差所影響就可以說得通的。這是做為一個人的最基本道德,是什麼因素造就了張素貞還真值得好好研究,我之前說陳文茜是台灣最不要臉的人,其實張素貞也可以並列做為她的姐妹了,反之,陳文茜比張素貞也好不到哪兒去。

剛好,嘿嘿嘿判決與張素貞淪為酒女都在同時發生,而如今我們的社會千奇百怪無所不有,所以連陳進興都有人要幫他出書,還辯稱死刑犯也有出書的權利社會應該用不同角度來看待等等,但輿論一面倒的壓力實在強大,到最後不得不全面下架,這個幫他出書的不是別人,就是最近三審皆敗的《新新聞》啦!

說到最後,反正張素貞根本就是─「一─點─都─不─值─得─同─情啦!」

※有關張素貞與陳進興這對神鵰俠侶恩愛的事跡,我早期的文章曾有貼切描述,請見我的新國文第二課〈與妻賤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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