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想吾主 (二)
『合神心意的女人」,
就是這本改變我生命的書。
書裡說我們做女人的,要「順服」。
略略說,就是做「 成就他人的事」= 「服侍他人」,
而成就他人的事,就應該從與你最緊密的人做起 - 丈夫。
而且不是為「他」做,乃是為「衪」做,
「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太20:28)
當每次為衪做事,我就得到平安的賞賜。
我明白「賞賜」不再是由他,乃是由「祂」,
我不再害怕「他不會愛我像我愛他一樣」,
因為我明白,神的恩典夠我用。(林後12:9)
而事實上,祂給我何等的賞賜﹗
我因祂而為我男朋友做事 ,(包括: 為他做些跑腿工作、當他沒有報到時我忍耐、他還沒有逗我高興我就先親他臉頰等等) (Honey, in case you don’t know: 女人很少在接收到愛前表達愛,因為我們都害怕「你不會愛我像我愛你一樣」)
我那不是基督徒的男朋友很高興我為他做的事,
他以愛來回報我,
而我亦付出得很安心,因為我是為 神而做的,
我明白即使我男朋友不「明白」我的努力,
我的主是知道的,
我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向著標桿直跑,為得 神在基督耶穌從上面召我來得的賞賜」(腓3:13-14)。
我要緊記,「賞賜」是從「上」而來的。
然後,我又從「合神心意的女人」一書中學到,
說話要「用鹽調和」,這是作為女人應當做的。
這個,其實也不太明白,
但書中解釋說,當我們說話時,最少應該問問自己 (最好,當然是求問神),
正如男朋友常說我的 - 「懶醒」,
我的確是這樣,
而且一直都不知道什麼是「成就人的話」,
有時,更是以教訓別人當是「成就人」OR「點醒人」的話。
現在,我有點明白「成就人的話」原來就是回答「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