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09 03:04:35愛曬太陽的小花

那一碗炒飯

  半夜十二點,想起今天為了母親節做的炒飯,我晃進廚房尋找起剩餘的炒飯殘骸。
  我很愛吃炒飯,而且是到了新竹以後特別愛吃。新竹很少有哪家店的炒飯很合我的胃口的。要不太油,要不料太少,要不不夠香,要不太黏,總之,就是難吃。偶有幾家不錯的,又太貴。不過是飯加上蛋加點肉嘛!以賣到一百元!我吃了幾次以後就決定一定要學會炒飯。少點被坑的機會,以後失業了還兼差可以頂著先。
  不過事實是,我在新竹炒的飯至今還沒有成功過。在家裡卻總是可以炒出一盤不錯的蛋炒飯。也許是新竹的鍋子有問題?總之,五月九日這一天,我連著兩餐做了蛋炒飯孝敬老媽,這可是我唯一拿手的好菜。
  晃著晃著,沒看到殘骸,有這麼暢銷嗎?這時老媽也進來了,開了冰箱門拿出一壺她親手打的果汁:「來,把它喝完。」
  「哇,」我趕緊說:「我比較想吃炒飯,還有剩嗎?」
  「有有有,」老媽的口氣可興奮了。她一直嫌我瘦,只要我肯多吃一口飯她就能高興的跟什麼一樣。但是我覺得我自己其實已經吃很多,就是不長肉,只能說是麗質天生吧?哈哈。
  從冰箱裡拿出那碗炒飯,我順手拿起筷子,卻瞥見老媽準備好鍋鏟,指示道:「炒熱了再吃。」
  有那麼兩三秒我很是猶豫,其實我……我只是想自戀的回味一下今天的成果而已,不是真的餓。想到還要炒熱它,還要洗鍋碗,忍不住抗議,「不必吧?才炒不過幾個小時,何必這麼麻煩?直接吃就可以了。」
  「不行,」老媽堅持,「東西不熱過哪能吃?」
  我猶豫著。一向我都是個聽話的孩子,通常老媽是很權威的,她的指示我都是照單全收。不過今天……「那我不吃了。」畢竟又不是真的餓,改拿起果汁,喝這個討她歡心,對我來說也容易多了。
  就在這時,第一次,我老媽放棄了她的專業堅持,改口了。
  「算了算了,不熱就不熱,妳就這樣吃吧。」她悠悠的嘆口氣,「怕了妳了。」
  二十八年來我們之間的互動第一次有了一點點微妙的改變,說不上來是什麼。我淡淡的道,「不用了,反正不是很餓(真心話)……」
  將炒飯放回冰箱,正想走出去,又被喝住:「妳給我吃完!」
  這語氣不妙。她都難得讓這麼大一步恩准我不熱飯就吃東西了,我再推托就太過份了。於是那一大杯果汁少不了,這一大碗炒飯(而且還是冷的)也跑不掉,腦子裡不住的想起轉寄的文章裡那些關於半夜吃太多會致癌的消息,耳裡還不停傳來老媽碎碎唸,大致的意思是:人會瘦也是有原因的。
  後來,第一口飯入口我就後悔了,冷掉的炒飯真的很難吃。我還是乖乖的拿起鍋鏟熱過一次,享受一下這難得的好成績,享受一下老媽讚賞的眼神,也享受一下那種奇怪的自由感。
  不知道為什麼,我突然領悟到,再也沒人綁得住我了。
  不是我不愛媽媽,也不是我不在乎她的想法,只是突然間,我發現到,我似乎已經學會了先聆聽自己的需要,然後在必要的時候,做出無傷大雅的妥協。

  不懂嗎?沒關係,我自己知道了就好……^__^

  媽咪我愛妳,母親節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