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06 12:56:16永遠的永遠

今天就是要去慢跑

昨日天氣超級鳥的,一直下雨,下到我的骨頭都發酸,隨便動下就要拆解,所幸今天可以出去活動筋骨,從事我最愛的慢跑。會慢跑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希望身體的線條好看點。

慢跑也是種挺孤獨的運動,自己分享身體、分享道路、分享呼吸、分享汗水,而我跑步時並不會計時,今天狀況好就多跑點,狀況差就跑少,像陳彥博在jonnie walker的廣告說,跑是為了要挑戰極限,我雖還達不到這種境界,只是玩玩,但挑戰極限這點,確實挺吸引人的,因為每次在跑不下去的時候,身體告訴我,應該停了,另一種理智卻告訴我,你還可以再跑,何不嘗試跑到快要死掉的境界呢?

有時候,會覺得挑戰極限就等於挑戰死亡,像心理學說的,人類不僅有求生的本能,還有求死的慾望,認識這種概念,是容格在分析畢卡索的藍色時期所提出的看法,我深深喜愛他的看法。

我希望能跑在像紐約中央公園的地方,或是在鄉間的田野,或是沒有人占據的筆直道路;有一天能夠不戴著耳機跑,不用一直在操場繞圈圈、免於被死小孩的棒球k到頭的危險。說到底每個人應該都有適合自己的運動,我從來就沒有比這個時候更享受孤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