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28 19:47:35燕燕

禁食禱告40天與地點!.

建議您慢慢來,先從一餐,然後一天,二天,三天,一週.....如果要多日禁食,去禱告山比在家裡有果效,您可先到中華祈禱院的網站,有一些基本了解
http://www.lsmchinese.org/big5/02new_believer/truth/read.asp?file=20

基督徒都很熟悉禁食禱告這一件事,可惜許多人會錯了意,把這看作平常。我怕說,真懂得甚麼叫作禁食禱告的人並不多。現在我們要回到聖經裡面,好好的來看這一件事。

聖經最開頭題到禱告的地方,並沒有說到要禁食。你沒有看到挪亞禁食禱告,也沒有看見亞伯拉罕禁食禱告。一直等到摩西的時候,雖然聖經沒有明文記載他禁食禱告,但你我應當信,他上西乃山,四十天之久在神面前是禁食禱告的。再往下來,聖經就常讀到禁食禱告的事。特別到了新約,禁食就很明顯的和禱告發生了重大的關係。新約題到第一個禁食的人,就是施浸約翰。馬太十一章十八節說,施浸約翰來了,也不喫,也不喝。當然,那不是指著約翰絕對禁食,乃是指著他無分於人世間的享樂。所以約翰一面是不喫不喝,一面還喫蝗蟲野蜜。(三。)但無論如何,他可以列在禁食的人當中。

新約聖經裡第二個禁食的人就是主耶穌。主一開頭出來事奉的時候,就在神面前禁食四十天,以後祂在教訓裡,也說到一些關乎禁食的事。祂說,當祂和門徒同在的時候,門徒是不需要禁食的,但等祂離開時,他們就要禁食。(可二~。)又說,有的鬼光靠禱告不能趕出去。(太十七。)所以從主耶穌的榜樣可以看出,祂實在是一個禁食的人;同時在祂的教訓裡頭也給我們看見,禁食到底是怎樣一回事。再往下去,到了使徒時代,聖經給我們看見,使徒們常有禁食禱告的事。行傳十三章很清楚記載說,有五個先知教師,在安提阿教會中等候神的時候,他們是在那裡禁食禱告。尤其是當他們中間有兩個人奉差遣要往外邦去的時候,他們還是在那裡禁食禱告,然後纔打發出去。禁食的記載到了行傳十三章,可以說是達到高峰。

我很簡單的把聖經裡關乎禁食和禱告的關係點了一下,從這些記載裡頭我們可以看出,禁食和禱告到底有甚麼關係。或者說,在禱告裡禁食有甚麼意義。

壹 禁食是人接受重大責任的自然表現

第一,禁食乃是人在神面前接受一個重大責任的時候,一種自然的表現。在


貳 禁食是人的絕對表示

第二,禁食乃是人站在神這一面的絕對表示。我們在爭戰的禱告裡說過,禱告是人在宇宙間表示說,人是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撒但的。而禁食乃是這一種禱告的絕對表示。今天人要表示他對一件事的絕對,他就絕食。同樣的,人在一件事上,要表示絕對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撒但,也是用禁食來表示。如果你一面為著一件事禱告,一面能喫飯,那就是說,你還沒有絕對的站在神這一面,你的態度還不彀堅決。所以弟兄姊妹們禱告的時候,不要輕易的就禁食。總得記住,禁食乃是說,在這裡有一件重大的事,在這件事上,我的態度、我的存心,是百分之百絕對的站在神這一面來反對神的仇敵。

參 禁食是放棄合法的權利

第三,禁食本身的意義,就是放棄合法的權利。人生沒有第二件事比喫飯再合法。神把人造好之後,第一為人安排的就是喫飯的問題。創世記第一章,神照著祂的形像造人之後,馬上規定把菜蔬和果子給人作食物,所以人喫飯是合法的。人在這裡禁食,就是表示說,為著要承接一件重大的事,把最合法的權利都放棄了。

禁食既是放棄合法的權利,就我們在許多的事上也應當學習放棄合法的權利。若是在生活上還放不下享受,而單單在那裡禁食,這樣的禁食是沒有意思的。主耶穌的生活和祂的禁食是合得來的,因為祂在地上作人的時候,許多合法的權利都放棄了。主耶穌一生的生活,就是禁食的原則。祂放棄了合法的權利,放棄了應得的享受,所以祂雖然沒有天天禁食,卻是天天活在禁食的原則裡面。

肆 禁食是人不顧自己的表示

第四,禁食也是人不顧自己,甚至不顧惜性命的一個表示。這就是中國人所說的不顧生死。喫飯和人的生存關係最密切,若不喫飯就會餓死,所以禁食就是拿性命來作抵押。禁食的意思就是說,我寧可死,也要這件事成就。我以性命相爭,以生死相爭。有的時候,人在機關裡作事,為著一件事常以去留相爭,你贊成我的意思就留,不贊成我的意思就去。請大家記得,禁食乃是以生死相爭,是寧可死也不肯讓這件事過去,寧可死也要讓這件事向前。以生命來作抵押,以生死來爭取,這就是禁食的一個表示。



伍 禁食是要神的旨意成全,撒但失敗

陸 不可輕易禁食

柒 必須有禁食

捌 禁食的試驗

玖 幾點該注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