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0-05 16:44:42燕燕

被撞癱無人理 判賠2650萬 家屬轟廢紙

被撞癱無人理 判賠2650萬 家屬轟廢紙

大學生全身癱瘓

〔自由時報記者張勳騰、鄭鴻達、王俊忠/綜合報導〕苗栗的國立聯合大學四年級學生黃振倫,去年3月騎機車被男子林韋志駕駛的小客車撞成重傷昏迷,雖撿回一命,但全身癱瘓,苗栗地方法院判決林韋志須賠償2650多萬元。

但黃母昨下午在電話中受訪時,無奈地說,一年多來,林男與其家人僅小額賠償後就不聞不問,這個判決對他們而言,形同一張「廢紙」,而林男不知為何,居然連名帶姓都改了。

對方只賠了保險

記者昨晚走訪台南的黃家,黃母說,林男只在車禍發生後3個月有去探視,支付保險的200萬元及賠償20萬元,後來就未再聞問,至於林男的父親是工程包商,應該有財力賠償其愛兒療養費用,不應躲起來;黃母哽咽地說,兒子多次進出醫院,每天復健、針灸,光是醫療費就花掉300多萬元,她辭去工作,全天候照顧兒子,先生打零工維持家計,一月收入僅2萬餘元,她已心力交瘁,希望對方拿出良心來面對。

刑事部分 判8月

黃母還說,雖然民事有高額判賠,但刑事部分,她上訴後判林男8個月徒刑定讞,試問關8個月,對撞人成癱卻置之不理的凶手能有警惕作用嗎?林男被關幾個月,可能不痛不癢,她的兒子卻可能在床上過一輩子「試問這樣公平嗎?」

肇事者改名換姓

據了解,林男案發後,不但改名,甚至連姓氏都改了,變成「陳╳綸」;記者昨晚前往林男的苗栗住處,大門深鎖,1樓至3樓窗戶與窗簾緊閉,3樓雖有點燈,多次按門鈴與敲門都無人回應。

法官調查,林男去年3月駕駛小客車,行經台13線苗栗市「天國葬儀社」前轉彎路段時,因精神不濟打瞌睡,致逆向駛入對向車道,撞及騎機車的聯合大學光電工程學系黃姓大學生,黃生人車倒地後當場昏迷,右股骨粉碎性骨折,全身多處撕裂傷,送醫急救撿回一命,後雖有意識,但講話不是很清楚,且肢體癱瘓。

黃生的雙親對林男提出損害賠償告訴,法官認為,黃生因車禍致中樞神經機能病變,仍受有意識不清等重大難治之重傷,日常生活已無法自理,終身需人照顧,判決林某須賠償看護費、護理用品費、醫療費、交通費共2650多萬元,其中看護費2098萬元,另需支付黃生雙親各50萬元精神撫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