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8-30 00:49:42米唐果林
19歲的自己
今天,被提起了十九歲的自己曾做過的選擇,
讓我感受到那所謂在現實世界裡無法躲避掉的後果。
被重新追朔的過往,對我來說並無所謂好與不好。
我感嘆著的是,帶給別人的傷害是永遠都洗刷不掉,尤其自己若又是加害者的角色。
所以應該是要懺悔,而不是理直氣壯。
感覺上像是和他說著不同的語言,他說著我傷害過他的,然後又若無其事地說出了他傷害過我的。
彷彿像是個對比,亦或著是果報的重疊。
我不知道,我只是想讓自己的心靈乾乾淨淨的,而已。
對於我想要的,總是果決。
這就是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
當時的選擇,沒有想到過現在。
那個當下,就是很簡單的想跟著自己的感覺走。
如果同樣的事情發生在28歲的自己,大概會有著不同的過程和結局。
我不會在臺北,甚至不會在台灣。
或許在另一個,沒有熟識臉孔的國家,因為我去冒險了。
不去想太多的如果。
但是驚訝的是我回來台灣六年了,朋友打趣的說,那時我若是結婚了,我的孩子都快要上小學了。
關於這樣的論點,挺有趣的。
但我和某人的緣分就是盡了,他還完了跟我的緣分,所以時間到了,我們就分開會遇見下一個緣分。
大概就是這樣子,而已。
還被拿來說嘴,實在是有點無奈。
還記得19歲的自己那天前留下的文字。
或許十年後的自己也會打趣地看著28歲的自己留下的堅定。
沒有什麼後悔不後悔,當下的自己的感覺,就是別去後悔。
恩。
惜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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