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3-11 15:30:15米唐果林
░Diamondis forever░
禮拜五,Visual Culture時講到了Consumer Culture and Advertising;我不太會翻譯成中文,但內容大概就是說,現今的社會不可缺少的是廣告,廣告對人們的影響很大和怎麼影響之類的話。
其中一個小片段是一個在70年代裡某個廣告出現的slogan:
『Diamond is forever!』
就是從那個廣告開始,鑽石被掛上了永恆的名號,和意味著愛情的堅定。
「求婚的時候,最需要什麼?」
如果這麼問男生,那答案應該都是戒指,而且是鑽石的那種。
其實,為什麼要用鑽石?是因為他的價位比較高?
女生可以介克拉的大小來衡量男人對自己的愛情?
所以,結婚一定要有閃亮亮的鑽石戒指。
說破了,好像中了廣告商的計似的。
但這樣的思想卻變成了理所當然。
鑽石,一點都不永恆;愛情也是。
就算來個一千克拉的戒指跟我求婚,也不能保證愛情的期限;
說穿了,我就是不相信,也不想掉近廣告商的陷阱。
即使,曾經我是那麼的相信著。
鑽石喔,有的很美ㄝ
可是我覺得,跟愛情一點關係都沒有;
其實,鑽石也是一種虛榮吧?
沒錯,愛情是,是沒有型體的;
如果有形體的話,就不會總是找不到那個讓人傷心的源頭了
聯想時間。
有一首歌說:
無形之物才不用害怕毀壞…
另一首歌說:
所謂愛情這種東西,一旦獲得了形體,同時也就消失無蹤了…
(有點玄喔)
總之想到這兩句日文歌的歌詞。
愛...是很模糊的....
鑽石喔...那我反而較喜歡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