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感的距離
觸感的距離
──評羅浮宮雕塑全接觸 藝術教育展
近日香港藝術館正舉行一個名為羅浮宮雕塑全接觸的展覽,展出18件由公元前2世紀至19世紀的雕塑及浮雕作品,展品題材全都關於古希臘和羅馬的神話故事,具體地表現了歐洲古典雕塑對於人類體態美感的追求。當然展品中有不少都是教科書裡看得眼熟的文物,例如作為重點介紹的《米羅的維納斯》,或米開朗基羅《的叛奴》,名氣都大到有點厭膩,但是次展出的方式很有新意,邀請參觀者蒙上眼睛,以手觸摸雕塑品,這種方法不但讓參觀者仔細認識展品的細節,還有助觸發我們批判地思考造形藝術的文化意義。
一進入場館,看到那個沒有雙臂的《米羅的維納斯》,突然令我回想大學的當代視藝課中,常提到一位名為杜菲Mary Duffy)的著名女性主義藝術家,她是位天生沒有雙臂的視藝工作者,曾製作一系列作品拍攝和繪畫他那殘障的身體。最有趣的地方,就是評論者往往藉她的作品,追溯到這米羅的維納斯的傳統上去,由於這雕塑出土時就沒有雙臂,考據都不能確定這個雕像原本到底有否修補雙臂的必要,於是我們可以想到,當我們欣賞這個被藝術史介定為表現女性自然體態美感的雕塑時,是不是必須要求它是一個健全完整的人體呢?如果她不完整,她就不美嗎?又或者,反過來說,到底我們對身體的了解,怎樣影響我們理解美感?
據資料介紹,法國羅浮宮博物館是1955年起,已開始設立「觸展畫廊」了,我不知道法國人普遍怎樣理解欣賞藝術品時的身體感受,但從書架上翻出身體哲學大師梅洛龐蒂的名著《知覺現像學》,早在1945年成書,或許他們的觸展畫廊提倡的公眾教育,不無幾分梅氏的身體哲思的成份。當梅洛龐蒂的現象學觀察,強調突破傳統科學方法裡的主客二分,參觀者的身體本身,其實不應是抽離於藝術品的主觀意志,因為這種主觀意志其實只是我們從視野裡接收的形象思維的產物,它會大大接近藝術經驗,但同時亦大大遠離美感的經驗。
說它大大接近藝術經驗,因為雕塑藝術是透過在大理石塑造不同的視覺質感和形象,讓觀者直接感受作品的張力;它同時是大大遠離我們,是因為造成觀賞經驗背後的成分非常複雜,那不只是光滑還是粗糙的紋理,尖削的彎角或圓潤的曲線,還有燈光的照射方向,石頭的陰影以致空氣本身,都是構成整個觀賞經驗的複合成分,那不單是外在的客觀條件,而是這些條件在我們的身體裡召喚出來的內在迴響。梅洛龐蒂就提出一個叫作肉身(flesh)的概念,以理解這種外在條件與我們身體間相互作用下所產生的審美經驗。
於是當我們閉上眼睛,嘗試用手去感覺同一件展品時,我們獲得的,可能是另一系列的外在條件。從手心越過不同的碰觸點,腦海把序列構成不同的弧度、側灣與凹陷,直到具形的身體出現,這時還需要依賴一點記憶的印象,口述影象的描繪,那一個身體部位有那樣一種特徵,微揚的胸脯提示了左手的舉起等等。這些重复的碰觸所收集成多個點的記憶,將之整合構想成形體,就像幾何圖形一樣。沒錯,儘管是盲人用觸感理解得來的物件,其實都在某程度上依賴形象思維,當然其中還有幾份冰涼和那屬於用作倒模物料的樹脂的微量柔軟感。
正如藝術館負責人強調,這種讓參觀者以觸摸的方式認識藝術品的安排,有助於向視障受眾推廣藝術,但問題是,其實給他們推廣的,只是對於古典文物的感知資訊,而非梅氏所謂的「肉身」審美經驗。當我們戴上大會預備的眼罩,所能感覺到的,充其量是一份新奇,卻跟傳統視覺中心的審美經驗相去甚遠,雕塑落在手心裡,往往失去了造形的節奏,優美的動態也只能還原成為零碎而粗糙的肌理資訊。
在《朝向失明美學》一書裡,作者Peter Lang也曾提出,在愽物館設立藝術通達設施,並不一定能提升視障人士的藝術修養,儘管他們能有機會吸收藝術史的資訊,可是他們一定不會百分之百感受到那些帶著強烈視覺中心前設的審美經驗。觸摸或許是一種視障人士慣用的認知方式,但從來不是視障人士的藝術傳統,觸摸只是一種有待發展的認知過程,從那習以為常的視覺觀賞狀態中,召喚出一種截然不同的「肉身」經驗。
因此,Peter Lang提出,視障的美學根本沒有既定的傳統準則可言,只是一個有待生成的創造過程。這叫我想起關於斷臂的維納斯的討論,由於當代藝術家的重新塑造,陰差陽錯地為千多年的雕塑品重構一種對殘缺美的理解。而是次展覽裡,那一系列名叫「觸動空間」的作品,由幾位本地年輕藝術家以觸感裝置來回應古典雕塑,似乎更有意識地推動一種觸感美學的創造。《仿維納斯像》在鐵線的硬朗和布料的柔軟之間找到一份日常的溫存,《我的小巨人》的兒童氣質令我想起用廢料造成的玩具,而那個用塑膠板砌起的《米羅的維納斯》,可說是把那種殘缺美一度分解、模糊,成為一種不可辨析的觸覺認知,同時又在那白色雕塑的整體印象中添加一份韻味。
當然對我這樣一個關注殘障人士藝術權利的人來說,對是次藝術館辦的公眾教育展也覺甚為賞心,更希望本地的藝術政策能夠吸收這種展覽經驗進一步推動小眾藝術的發展。始終藝術共融不能僅僅是一句宣傳口號,亦不能單停留在無障礙設施的安置上,除了弱勢群體參與藝術的平等機會以外,更是一個由公眾經營出來的,一種變化生成的過程。我們不能單單把這個公眾教育展覽的意義,聚焦在怎樣讓視障人士認識那些已死的古典美學上,而是更徹底反思雕塑造形藝術本身的「公共性-」如何召喚多元的藝術經驗。我們還需記起,這些偉大的雕塑品原本不就是為了造來放在廣場或庭園一類的公共空間嗎?我們還可以想象,應該在某一天,公共的雕塑藝術不但可以觸摸,還可以躺臥、攀爬和乘涼,而箇中的滋味,也不止於賞心,甚至帶來更大的震撼與動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