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31 18:03:09盧勁馳

[讀書筆記]沒有人問正義和公理的問題(三)

公義缺損與崇高客體

 

Elaine Scarry嘗試在康德的倫理學傳統中剖析羨慕感情與落實公義之間的制衡力量。對她而言,所喟公平世界的想象,就是一種美感之物(beauty thing),藉以填充那個公義缺損的位置。正如她所說,美好給與了我們一種鴉片式的親近感覺,因而撫平了我們的公義渴求;美好的時物,都像細小的淚水粘在世界的表面,把我們拉向更廣闊的空間,因此當我們著陸時,我們已然站在一種跟往日的世界截然不同的關係之中。問題是這個「把我們拉向更廣闊的空間」的說法,是否能促使個體作出相應的道德行動呢?正如著名的拉康學者Joan Copjec指出,Scarry的說法,只能把美感之物奉為倫理目標,因而令主體把這種公平的渴求內化成為對世界的美感想象,於是個體理智上全盤接受了一切關乎公義的倫理原則,實際上並沒有貫徹地實行這個目標。可見,道德行動跟道德原則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對公平世界的想象,只是一種康德式的美感,齊澤克所說的崇高客體(The Sublime Object)而已。

基於這個推論,Joan Copjec以拉康的精神分析理論重新解釋彿氏對羨慕的定義,當羨慕源於一種欲望的結構,建基在一種以他人的欲望之物為目標的欲望模式,欲望並不恩而讓個體獲得一種集體身份意識,因為這裡,主體的快感並非來自他人的欲望,亦從不在乎有否獲得了他人的認同。他的快感來源,在於尋求他人欲望路徑的過程,那就是一種在尋求認受而卻沒有獲得到認受時產生的痛感 (jouissance)

這正解釋了,為甚麼林曦面對情敵余牧林會如此退讓,並找出他投身文化評論,關注社會運動,但卻又與跟站在政治前線的彩希保持距離之間互為因果的生活定位。與其說彩希是林曦的欲望之物,倒不如說她是他的崇高客體,以美感的距離,遮蓋著一種拉康式欲望結構底層那指向真實界的原點(petit object a)。故當林曦真正接近彩希時,他的感覺會如此震撼:

我不曾經歷過一個更為巨大的沉默,也沒有經歷過,一個更強烈的「愛」的感覺。在我生命中的某些時刻,我一定是對她有著某些那個男男女女之間的愛戀感,可是在這一個碎片消散的時刻,我卻非常肯定,這個愛的感覺超乎那些情情愛愛的東西,但那是什麼?我無法回答,我猜想,這大概是一個他日我將帶著歸土的謎題吧。

他的「問題」一直收藏在對彩希的欲望後面,支撐著整個敘事,直至他發現自己的中產家庭生活模式出現裂痕後,彩希找她出來會面,卻叫她十分焦慮:

問了幾個問題,她居然正眼看著我不回答,我實在後悔答應跟她吃晚飯,只好低下頭去吃飯,但頭一低下去,卻又覺得有點生氣,不知怎的就脫口而出:「為什麼你老是要拒絕我?」衝口而出之後,我又感到後悔,而對這後悔之感,我又感到十分不快意,總之,就是很想站起來跑掉就對了。”

當主體越是接近這個指向真實界的原點時,主體越會感到焦慮和失躁,然後小說筆鋒一轉,彩希突然說:『她拉拉我的手道:「喂,就著廿三條的問題,我們想與雜誌社合作搞一些活動,你覺得怎樣?」』焦慮很快又被社會運動的議題充塞,「攪一些活動」不就是支撐著他與這個臨界點保持距離,而維繫著他獲得痛感的「平等想象」嗎?

當公義就是社會改造欲望背後失落的那個原點,羨慕心理就是支撐這種欲望的情感結構,藉著跟這種原點保持既近且遠的距離,從而在穩定的關係裡獲得崇高感覺,這種感覺不但令主體與社會問題的核心保持了穩定的關係,而且讓主體可以在見證著社會上種種權力不平等的現況下,同時不用依靠對反抗社群的身份認同,而安逸地生活下去。如果這個故事有代表性的話,這種羨慕心理不就是支撐著一群後八九知識份子社關熱情的情緒結構嗎?在這種狀態之中,個體和集體沒有明確的身份邊界劃分,可以表現得很進取,很「前衛」很「後現代」同時又對這個位置很不安份,但這種審美距離已成為他們和社會問題之間永遠無法填補的間隙了。

小說的結尾收入一封由敘事者林曦寫給女兒的一封信,自從女兒的出現,女兒彷彿漸漸取代了彩希扮演崇高客體的位置,當故事的結尾以一種衷心向女兒解釋家庭破裂的原因時,這彷彿把整篇小說變成向女兒的告解之辭,藉著在此不斷自我表述以達至美感上的提昇,憑藉寫作逐漸拉遠自己和原點之間的距離,繼續維繫了症個羨慕心理結構。當然,若然敘事可以儘量接近原點,對平等的想象可能自有不同的景觀,不論像〈蹲在屋角的鬼〉那個高度密集地把原點()貼近糾纏在敘述之中,還是〈那些夏天裡我們的蛹的〉藉小碧這個人物,有機地把原點安排在敘事者反思每個人生階段的重要時機,但這兩個故事可能只能表述個人成長的歷程,亦似乎跟公平的想象漸行漸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