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0 23:04:33夢囈

到底講心定講金﹖---- 一個永遠的矛盾‧之二

正如上文講的,員工(肯定指那些正常和不是有問題的人)而言,對一份工作的滿足感誘因最大的必然是薪酬居首位,調查亦指那是從18歲到64歲的人來說,都是鐵定的事實。

這個數據值得討論的事情其實是蠻多;先看被訪者年齡數字,18-64,就是從成年並有合法踏足社會工作的人開始計算到他合法(或必須)退休的人生歷程年歲範圍,去訪問這些人對工作的態度的確能準確地提高調查的可信性;因為假設一個負責任的普通人,他出來工作,不論是只為個人或是要負擔家庭也好,金錢對他而言都是必須注意的其中一個因素,到退休了,假如回顧他工作的前半生有那麼一點兒積蓄或“成就”,當他65歲以後再有工作,錢對他來說未必再是重要一環(或最重要一環),他可以隨心所欲去做一些以前為生活營役而忽略了無法去做的工作,那麼薪酬這個誘因就消失了。

又或者讓我這樣說,同樣一個處於18-64歲之間的人,他的答案是﹕錢是其次,最重要是我的理想,我只做I like it的﹗

好有可能,說這話的人根本無家庭負擔,他可能家庭環境容許他這樣do the thing he wants,又或者,本身他就出身在有錢人家,含著金鎖匙出世的,愛怎樣也行啦﹗要麼,這種人就可能是那些被世人認為是不顧世俗的「奇」人,歷史上不是有許許多多藝術家生時潦倒,死後風光,他的名作全變了俗人投資生財的好工具嗎﹖

要到死後才被封聖,只要你願意,只要你扺得過旁人(身邊人、家人)的說話,又或他們無條件成就你的所為(可能是無可奈何,沒你辦法),那你繼續吧﹗

再來,就可能是人到一定成就,中年也好,壯年也好,賺夠了下半生無憂的生活費時,你愛做你想做的,錢多錢少,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達成心中願望,完成人生三需求最高端的小三角就行。即如周星馳,爛拍完許多能賺錢的電影後,再來個投資增值,然後拿它去達成心願,拍自己想拍的戯,即使被觀眾評為沒了周無厘頭文化氣息不好看也在所不計。

如果有人說,我對這份工是講心不講金,面對一個這樣的答案,要界定講者說這句話是理所當然還是他是傻瓜、是戇居,大概正常人都是從他的身份背景來評估。正如上述所言囉。

有錢不用愁生活,你一定能夠繼續清你的高,找個你只講心的工作來做。

其次,再看被訪者對其它因素的排序,第2至6說甚麼與同事、上司的關係,管理層的認同(認同的某程度當然是口頭讚賞到升職加薪的具體鼓勵),歸根究底就是外在環境等因素的投入對其工作產出的相互影響,某程度也涉及金錢,再來第7點是員工福利(又是錢),及至最後3點才是內在感覺的因素﹕包括和高層的溝通(要知道,不是每個工作位置都有和高層溝通的機會/機制),自己懂的有否機會發揮所長,及最後員工自我覺得對公司有否貢獻(contribution)。

看吧,上述的都是現今社會上大部份人(正常人)的論點,也應該是最受人認同的論點。是理性人的正常論調,大概這個說法沒有人會有異議吧。

如果你也同意,那再看看我自身對我工作的一點想法﹕

我算過了,除卻基本開支,一個月那麼丁點點工資都所餘無幾時,我仍對你說那是對工作的一份承諾,是對一個我願意相信和跟隨的人的一份承諾,是自己對自我工作裡的一份尊重,是對工作團隊成員的一個誠信行為,你相信的話,我會說句謝謝,謝謝你會對我正面接受。

不過,假如你認為那是戇居,最後只會攪得自己兩面不是人,到頭來甚麼也不成,是的,那是正常世人的想法,連我自己也會這麼想,我不會否定你對我的評價;但我只能用不太有支持力量的理由來說這個本成能夠成立的道理,因為,我說的是一個不正常的人所說的正常話,我想講金又講心根本就無法同時成立在一個花了超過25%在交通和溝通工具、花接近45%在房子和生活起居開支、花了10%在保險,花了15%在儲蓄,又因為人民幣不斷升值而為了抵消而把剩餘所有趕快兌換成人仔以便多點錢應付上述交通,生活所需的金錢時,我已無法有多餘的拿去進修,沒有多餘的留為父母家用,我實不知以甚麼有力理由說明我現在工作是最恰當的。

我只能說,那是因為仍有人願意給我機會學一些我仍想學而未懂的東西,在這裡仍有讓我自覺有存在價值的某些環節,是這兒暫時仍有令我覺得快樂而未有看到失望離開一天的日子,是自我以為我對這工作有那麼一點兒建樹而公司仍願意讓我留下的局面,假如有一天它不要我了,我想留下,我想也沒這機會。

是的,就如一些人說,公司不是善堂,你不要以為誰沒誰會死,我從沒有這樣想過,也認同上述想法,我只是覺得現在這樣匆匆的走,不是一個對工作負責任的人該有的行為,而更重要一點是,雖然不開心的事情比開心的要多好多倍,要面對我所以為不快樂的事又沒有個可宣洩的對象,那是寂寞的,但,同時我還能夠不去想它,不去面對它,因為這樣問題就會好像沒存在過一樣,所以我可以以為自己快樂而由心地說﹕「我在講心,沒有講金,現在還不願意走﹗」(避開問題而不見實是有點鴕鳥,是嗎﹖但這樣能讓自己好過點,就做吧﹗)

那到底是為一份工,還是為一個人而說﹖大概就當是後者吧。因為即使我說是前者,也沒有人願意相信。

當我不在存在於為某些東西而決定自已命運時,我想我可以狠狠的把講心和講金的次序調調吧。

再這樣想下去,其實我都心知肚明自己是個不正常的人,決定於是就不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