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1-28 22:18:24︶︵︶×進藤〞光﹋♥

當愛人變成了家人﹋☆



當愛人變成家人結婚前,
我們倆總是好玩、愛湊熱鬧,
國慶日看煙火,
元宵節追蜂炮,
耶誕夜狂舞到天亮,
綠島潛水,
知本泡湯,
墾丁吹落山風,
澎湖戲水……等 。

流星雨來時,
第一時間衝上玉山頂,
對著一顆顆閃亮的流星大聲許願,
年裡落下第一場初雪,
半夜三點開車直上合歡山,
兩人凍得發抖 ,
不亦樂乎地大打雪仗,
千禧年元旦,
徒步兩小時攻上山頂看那第一線曙光。

結婚後,
小貝比搶在第一時間來卡位。

於是,
生日、結婚紀念日、 耶誕節、新年,
所有的節日一起退位,
每天在奶瓶尿布中盤旋,
光鮮亮麗不再的我,
開始懷疑自己的魅力。

而另一半為了在不景氣中,
給這個家一個穩定的生活,
早出晚歸,
累得不想多說話。

我不停亂想,
疑心他的愛,
留在誰那裡?

家裡,
成了他的審判場;
回家對他來說,
很累。

那一天,
他慎重地哄著鬧情緒的我,
「如果不愛妳,幹嘛把妳娶回家。」

一句話敲醒了我,
原來婚姻和戀愛的形式不同,
卻一樣有真愛為基石。

婚前的愛,
是摘星星、追月亮,
玫瑰花加巧克力,
滿是驚奇和喜悅。

婚後的愛,
是我煮飯、他修電燈,
接送小孩加青菜蘿蔔,
不起眼中只有互相依靠的溫暖支持。

愛人變成家人,
不是沒有愛,
是愛的方式不一樣了。

我終於明白,
浪漫有很多種,
從此我安心的守著家。

深夜,
留一盞昏黃的燈守門。

清晨,
讓一杯熱牛奶和維他命溫暖他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