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6-20 21:59:19易非雲
到不了的物自身
西方哲學家康德認為,
一切的存在可以分為表面的「現象」和「物自身」兩個部份。
事物的「現象」是我們所能接觸瞭解的部份,
人可以用自己的身心結構去觸知和思維。
所以,只要我們碰的到的部份,都會化成現象來呈現在我們的意識中。
而「物自身」則不然,
因為我們的感官只能收到感官所收的到的資訊,
我們的理性只能思考符合人類理性結構的內容。
而超過能力之外的,我們就無法知道。
所以,物自身是不可知的。因為我們只能看見我們看的見的。
這看的見的部份又是受到我們身心結構重整轉換之後才呈現的。
在我們的身心觸碰到事物之前,它是什麼樣子呢?
康德說,沒有人知道。
人的結構只是特定形式之一,我們有我們的眼睛、腦袋和心,
但其它動物也有和我們迥然不同的眼睛、腦袋和心,
那我們看見的世界,和所想的世界,不就完全不同了嗎?
所以康德告訴我們,
認識必透過結構,但受到特定結構限制,我們只能觸碰到現象的其中一面。
那「物自身」真正的樣子是什麼呢?
其實,它應該沒有樣子吧?
一個東西有「樣子」、「樣態」,是因為它被看到、感覺到,
但是一旦被看到,感覺到,就是透過了感官和心靈,
那就不是它的本來了!
「物自身」沒有樣子,不能有樣子,
那我們要這個辭彙幹嘛呢?好像沒有意義嘛!
甚至於,我們會懷疑:「它存在嗎?跟完全不存在沒有兩樣吧?」
柏克萊說:「存在即知覺。」
那碰觸不到的「物自身」,真能算是存在嗎?
兩個字:「當然!」
為什麼?
我們所看見的存在,是現象存在,
它們畢竟會隨著身心結構改變而改變。
當我是一個人,跟當我是一隻狗,看到的色彩就不會一樣。
感覺到的世界更全然不同。
甚至於,當我用我的眼睛和我的心了別這個世界,
就跟妳用妳的雙眼、妳的心所感受到的世界是不會完全一樣的。
現象的存在,大概就像雨後幻出的彩虹一樣,
隨著所站的位子不同,就會有不同的折射,
看到的也不會一樣。
這樣的存在是虛幻不實的,不踏實不真切的。
反而,真真切切的是事物的「自身」,
一切現象只是從那真正的本來透過我們的節錄、扭曲和重組而來。
我們很容易就能理解,
「現象」比起「物自身」,反而是嚴重失真的。
這是一個奇怪的弔詭現象,
看不到碰不著的,反而比看見碰著的來的真。
「物自身」的意思、就是事物之在其自己,
它自然地按自己存在的本貌存在著,
就這樣毫不扭曲地存在於自己的存在裡。
聽起來很玄吧?
其實「物自身」簡單的說,
就是一個東西躲在它自己的世界裡。
而不能被碰到,也不被任何東西碰到,
不被碰到就不會受到任何干擾和改變,
保有著它自己赤裸裸的純真無邪。
世界上的事和物,或者人,
只要是存在的現象,就都有它的物自身。
不論展現出來的現象是好壞善惡,
都有它純潔無染的內在。
可是那個「自身」總是不被知道,也不被肯定,
因為它不能被知曉,也不能被任何價值觀點所沾染。
它沒有樣子,是因為它不能落到任何人眼中,
所以沒有人看見過,沒有所謂的樣子可言。
但是,就算這自身全世界都達到不了,
可難道連它自己也找不到自己嗎?
聊到這邊,我們是否會開始好奇:
「我們自己究竟是誰呢?」
一直以來,我們不是孤伶伶的活著,
而是和整個世界一起活著,
人活在世界中,要藉著自己在這個外在世界的倒影,
來逐漸認識著自己。
簡單的說,我們幾乎是靠別人的眼睛來看見自己。
而透過世界送來的自我之情報,
那早就已經是嚴重失真了的後天現象吧?
我們一直想達到自己,去認識到自己,去為自己活著、為自己奮鬥。
可是,卻迷失在現象中,迷失在自己的影子裡,
而永遠到不了真正的自我。
不是說:「物自身就是事物之存在於自己之中嗎?」
我們就存在於我們自己,從來沒離開過,
為什麼又要透過感官和心靈,去向外在世界追問自己,
不斷追逐著自己的影子呢?
到不了的物自身,
因為早就到了,所以到不了。
一切的存在可以分為表面的「現象」和「物自身」兩個部份。
事物的「現象」是我們所能接觸瞭解的部份,
人可以用自己的身心結構去觸知和思維。
所以,只要我們碰的到的部份,都會化成現象來呈現在我們的意識中。
而「物自身」則不然,
因為我們的感官只能收到感官所收的到的資訊,
我們的理性只能思考符合人類理性結構的內容。
而超過能力之外的,我們就無法知道。
所以,物自身是不可知的。因為我們只能看見我們看的見的。
這看的見的部份又是受到我們身心結構重整轉換之後才呈現的。
在我們的身心觸碰到事物之前,它是什麼樣子呢?
康德說,沒有人知道。
人的結構只是特定形式之一,我們有我們的眼睛、腦袋和心,
但其它動物也有和我們迥然不同的眼睛、腦袋和心,
那我們看見的世界,和所想的世界,不就完全不同了嗎?
所以康德告訴我們,
認識必透過結構,但受到特定結構限制,我們只能觸碰到現象的其中一面。
那「物自身」真正的樣子是什麼呢?
其實,它應該沒有樣子吧?
一個東西有「樣子」、「樣態」,是因為它被看到、感覺到,
但是一旦被看到,感覺到,就是透過了感官和心靈,
那就不是它的本來了!
「物自身」沒有樣子,不能有樣子,
那我們要這個辭彙幹嘛呢?好像沒有意義嘛!
甚至於,我們會懷疑:「它存在嗎?跟完全不存在沒有兩樣吧?」
柏克萊說:「存在即知覺。」
那碰觸不到的「物自身」,真能算是存在嗎?
兩個字:「當然!」
為什麼?
我們所看見的存在,是現象存在,
它們畢竟會隨著身心結構改變而改變。
當我是一個人,跟當我是一隻狗,看到的色彩就不會一樣。
感覺到的世界更全然不同。
甚至於,當我用我的眼睛和我的心了別這個世界,
就跟妳用妳的雙眼、妳的心所感受到的世界是不會完全一樣的。
現象的存在,大概就像雨後幻出的彩虹一樣,
隨著所站的位子不同,就會有不同的折射,
看到的也不會一樣。
這樣的存在是虛幻不實的,不踏實不真切的。
反而,真真切切的是事物的「自身」,
一切現象只是從那真正的本來透過我們的節錄、扭曲和重組而來。
我們很容易就能理解,
「現象」比起「物自身」,反而是嚴重失真的。
這是一個奇怪的弔詭現象,
看不到碰不著的,反而比看見碰著的來的真。
「物自身」的意思、就是事物之在其自己,
它自然地按自己存在的本貌存在著,
就這樣毫不扭曲地存在於自己的存在裡。
聽起來很玄吧?
其實「物自身」簡單的說,
就是一個東西躲在它自己的世界裡。
而不能被碰到,也不被任何東西碰到,
不被碰到就不會受到任何干擾和改變,
保有著它自己赤裸裸的純真無邪。
世界上的事和物,或者人,
只要是存在的現象,就都有它的物自身。
不論展現出來的現象是好壞善惡,
都有它純潔無染的內在。
可是那個「自身」總是不被知道,也不被肯定,
因為它不能被知曉,也不能被任何價值觀點所沾染。
它沒有樣子,是因為它不能落到任何人眼中,
所以沒有人看見過,沒有所謂的樣子可言。
但是,就算這自身全世界都達到不了,
可難道連它自己也找不到自己嗎?
聊到這邊,我們是否會開始好奇:
「我們自己究竟是誰呢?」
一直以來,我們不是孤伶伶的活著,
而是和整個世界一起活著,
人活在世界中,要藉著自己在這個外在世界的倒影,
來逐漸認識著自己。
簡單的說,我們幾乎是靠別人的眼睛來看見自己。
而透過世界送來的自我之情報,
那早就已經是嚴重失真了的後天現象吧?
我們一直想達到自己,去認識到自己,去為自己活著、為自己奮鬥。
可是,卻迷失在現象中,迷失在自己的影子裡,
而永遠到不了真正的自我。
不是說:「物自身就是事物之存在於自己之中嗎?」
我們就存在於我們自己,從來沒離開過,
為什麼又要透過感官和心靈,去向外在世界追問自己,
不斷追逐著自己的影子呢?
到不了的物自身,
因為早就到了,所以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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