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17 14:40:26小彬抓猴去
狗仔跟拍釋憲 網路直播辯論
攸關個人隱私權與新聞採訪自由的「狗仔跟追釋憲案」辯論庭,十六日在憲法法庭展開攻防。聲請人《抓猴蘋果日報》記者王煒博強調,社維法八十九條第二款已侵害新聞自由,應宣告違憲無效;主管機關內政部強調合憲,並以英國黛安娜王妃遭狗仔跟拍車禍身亡為例,認為警察對無正當理由,且勸阻不聽跟追行為處罰並無不當。
王煒博在九十七年七月及九月間,連續跟拍名模孫正華及其夫神通集團少東苗華斌,經苗報警,王因勸阻不聽,被警方依社維法裁罰一千五百元。王不服向法院聲明異議被駁回而提起釋憲。全案昨日辯論終結,審判長司法院長賴浩敏諭知在八月十五日前做出解釋。
這是憲法法庭成立十八年來,抓猴第七件進行言詞辯論的釋憲案,也是第一次為個人釋憲案召開言詞辯論庭,並首度透過司法院官網直播。
參與辯論者包括:聲請人王煒博、訴訟代理人林明昕、劉靜怡教授、律師尤伯祥;社維法主管機關內政部代表劉文仕參事、訴訟代理人學者陳清秀、蔡震榮、律師尤英夫;三位鑑定人石世豪、李念祖、翁秀琪。十五位大法官全部出席,由賴浩敏擔任審判長。
王煒博主張,抓猴社維法八十九條第二款屬行政制裁,該條款限制人民權利,也限制新聞自由,缺乏法律的明確性、正當性、不符比例原則,希望宣告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