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仁武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親子假日」活動系列
高雄縣仁武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親子假日」活動系列
仁武.繪出幸福寫生繪畫比賽簡章
一、依據:高雄縣2010年仁武區社會福利服務中心「仁武.繪出幸福‧假日親子活動」計畫。
二、活動目的:提倡假日正當休閒活動,倡導美學藝術,充實生活內涵,提供民眾有更多節日出遊的活動選擇並增進親子間良好互動。
三、主辦單位:高雄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高雄縣社會處仁武社福中心、仁武鄉焚化廠回饋設施;協辦單位:天彰慈善協會
五、活動時間:
六、活動地點(收件地點):高雄縣仁武社福中心圓形廣場(焚化廠回饋設施)。
七、參加對象:高縣各國民小學及公私立幼稚園在籍學童。
八、報名方式:一律於比賽當天自行攜帶畫具(不限定任何畫具),直接前往比賽地點,領取比賽專用紙現場寫生,參賽作品由承辦單位提供背面蓋有戳記之四開圖畫紙,以利評選;作品背面填寫資料包括:繪畫主題、學童姓名、學校、年級班級、聯絡電話。
九、評審及獎勵:
(一)寫生參賽作品統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擔任評審,主辦單位公佈之評審結果為最終結果,參賽者不得異議。
(二)繪畫主題及範圍:焚化廠回饋設施風情及當日活動內容。
(三)錄取名額及獎勵暫定如下(錄取名額得視實際參賽件數酌予增減):
1.特優獎(視同第一名):
錄取一名,頒予高雄縣政府獎牌乙面及禮卷1,000元。
2.優等獎(視同第二名):
錄取一名,頒予高雄縣政府獎牌乙面及禮卷800元。
3.佳作獎(視同第三名):
錄取一名,頒予高雄縣政府獎牌乙面及禮卷500元。
4.入選(視同佳作):依參賽人數酌取名額,頒予高雄縣政府獎狀乙只及獎品乙份。
(四) 評審結果:由主辦單位以電話或信件通知,並暫定於
武社福中心公佈欄及高雄縣社會處網頁。
(五) 得獎人之獎牌、禮卷及獎狀由高雄縣社會處仁武社福中心頒發。
十、作品權利歸屬: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同意無期、無償讓與其著作財產權之全部予主辦單位作為宣傳、展示、刊
登、報導之用,並放棄其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二) 所有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視同接受上述有關著作權之約定。
(三) 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概不退件;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永久保留使用權。
十一、注意事項:
(一)每一學童限參加1件,且參加作品如有臨摹、成人加筆或冒名頂替均不予評選。
(二)活動當天請自備畫板及畫具 (蠟筆、色筆、顏料不拘),10時半開始收件,完成作品者請至
服務台領取精美紀念品,收件時間為當日中午11時前(逾時視同放棄)。
------------------------------請延虛線剪下(報名者另贈DIY材料組)-----------------------
兒童姓名 | 通信地址 | |||
聯絡電話 | 學校年級 | □學齡前/幼托園所 □國小_______年級 | □寫生比賽 □親子DIY活動,請索卷兌換材料組 |
備註:若有任何報名上的問題請電洽仁武社福中心(07)3759595黃瑞雯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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