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28 21:17:18鉤劫嗑

【會瘋一族】幽默很重要

今天幫頭目去高雄地方法院辦理「票據掛失止付」。

我帶著頭目的印章和她事先填好的申請表格,風塵僕僕地到了地方法院,原本以為表格送進去繳錢就好了,但當我看著那令人眼花撩亂的各處室標示板,還有每個人臉上的肅殺之氣,我就覺得並非想像中那麼簡單^^;

首先我問了訴訟輔導的服務人員,按照指示到另一個窗口去,服務阿姨很親切地告訴我處理的程序,並拿給我一張「民事聲請公示催告狀」後說:
「8塊錢,謝謝!」我看著她遲疑了一會還是掏出錢給她,果然是公家機關,對收錢這回事毫不含糊,於是我帶著催告狀到郵局前的書寫檯填寫, 好不容易完成後拿回原來的窗口。服務阿姨看了看說:
「你這邊沒寫到喔!」然後我帶著學習的心態回到書寫檯,好不容易完成後拿回原來的窗口。服務阿姨看了看又說:
「你這邊沒寫到喔!」服務阿姨還是很親切,大概因為我一副虛心求
教的樣子,接著我當場補填完後又拿給她。

「ㄜ...你這邊又忘了...」我哈哈乾笑兩聲, 暗罵自己笨蛋, 終於第四次她檢查無誤,幫我影印好一份,又收了我10元的影印費,指示我到繳費窗口去繳1000元的規費,「掉了支票還得繳錢給政府...」我一邊碎碎唸一邊拿著繳費收據又到另外一個窗口去收狀蓋章。

「請問這是包括登報的費用嗎?」我問收狀處的先生。

「不是,等我們通知你。」

「然後?」我試圖弄清楚整個流程。

「再等。」他平靜地回答我。

「ㄜ...」我有點錯愕,因為我覺得這個答案還滿爆笑的。

「就是...」他好像想解釋,又想起什麼似地,「反正,到時你再問好了,現在講你還是會忘記。」

「我ㄌㄟ...就是不懂才問你啊...」我一邊碎碎唸一邊離開這個迷宮,可是一想到剛剛他叫我再等時,也忍不住覺得很好笑。

PS. 票據掛失止付程序: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id=1205081113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