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10-04 00:18:29chw
我想來杯葡萄酒不是野火雞
今天是這山邊學校的校慶,我以前念這,因為校慶,路上多了很多裝飾.但那些裝飾裡,唯一想仔細看的是釘在圓柱上的風車.這些風車很有趣,每個旋轉片都是用鋁罐裁好做成的,我墊起腳歪頭歪腦的看,看見保礦力,維大力,綠茶,可樂,沙士還有台啤.心想著做法是否是左手拿著飲料罐,右手小心割下鋁罐皮後,在迎風對人的內裡塗上點點的花樣這般.
你走在校園裡也看見這風車了吧!
分開已久,我早忘了說再見的那天是幾月幾日,原以為不再有機會看到彼此,而我也換了棲身之地搬到了旅館,但校慶那天,我戴著棒球帽在那學校裡頭閒逛,在操場旁大樓下的石製長椅坐著,四周到處都是年輕的臉孔,在往往來來的人群中,我們彼此都是人群中的陌生人,彼此陌生相視又相散,我們陌生的眼睛每刻都隨意轉了一點方向,快又短.我點了根煙,抽了兩口後讓右手刁著,任眼睛閒散的框內不斷流進流出,在五分後,框內來了五個女人,顯然三個人是一塊的,而另外兩人是一塊的,此時其他四個隨即失焦,手上刁的煙順手滑了,我知道我框住的是那對許久不見的眼睛.
台北的人潮像不同流向的河流,景美溪尚能接淡水河,淡水河且能往海峽裡去,但人自己確不知道要往何處流.
有幾年了嗎?3年了,但說是三個禮拜我也信,我並不想記著這等事,也許就連年份也該忘了,但要忘了這種想望卻像勞倫斯’卜洛克筆下的馬修史卡德想戒酒一樣,他這人有段時間晚上沒事就到教堂地下室裡的匿名戒酒協會報到,和裡面的人碰了面,有人問起戒幾天了,馬修回答說:不久,8天.他讚美說:幹得好,我第10天.然後各自倒了杯咖啡拿了幾塊烤餅乾,坐下來來聽人的戒酒自白.
有人說:{感謝上帝,我已經8年不碰酒了,這簡直比我認識酒的美味還要久遠,喔...不,看看我在說什麼啊!}他捧著胖肚皮笑得大聲.
{總之我認為你們一定能辦得到,想當初我可是個瘋狂的醉鬼,那時我血裡流的說不定全是酒精,但這一切都過去了,我放下酒瓶棄暗投明直到了現在.相信我,戒酒沒啥了不起的,不要想忍一下就一天了,八年!八年就能這樣安然無事的過,加油啊各位.}舉起手上的咖啡向大家致意。
大家隨即報以熱烈掌聲,在那裡任何人總是會得到掌聲,哪怕你只是第一天,也會有人吹口哨助陣.有時候該輪到馬修發言時,他多半想了想,說我叫馬修,沒什麼好說,今天聽就好.
要命,我跟他一定一拍即合.
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天主教徒,教堂對我來說是陌生的地方,此外唯一知道稱得上是教堂的座落在幾公里遠處而不是我家對街的轉角處,於是,別了!教堂.既然沒了教堂這般清靜寶地,那當然就更不可能去附近熱鬧的土地公廟尋求廟祝的幫助.到此,我想我只能靠自己和站在同一陣線的馬修,我們因活在不同的時空裡,所以彼此無法交談勸勉,但我們不需要交談,因為我了解那種心情,而他也知道.
我想我要開始我的第一天了,我不像馬修喝波本威士忌,雖然我嘗過那味道,但也僅只於淺嘗,我喝酒的癮頭也一向沒那麼大,一般我只喝脾酒三五罐,有時再喝點伏特加約500毫升,裡面通常還加健康的柳丁汁或雪碧,而喝完還要去買對我來說是件麻煩事,雖然這算來只是微弱的阻礙,但這很好,微弱的阻礙也是個阻礙,我會想辦法把它放大再放大.沒問題,這太容易了,這點癮頭我撐的過去,我的腦袋很清楚此後我將不會再醉,我還要做翻譯的工作在下星期三前搞定以供應我的生活,而我早上起來將能記得昨天晚上睡前的每一個細節,而不是渾然不知.很好,我現在的大腦像個數學家.
為了分散我的精神,於是我去逛了史博館,看了最近的敦煌展,回來在那山邊的學校跑了7圈操場,跑完走去破舊的重訓室,做了幾項簡單的機械到全身流了汗,接著到商店買了兩份報紙來看,頭版是千面人在台中下毒,變裝在好幾家超市裡放了注入氰化物的飲料,那渾蛋自以為善意的在飲料上貼我有毒三個字,但仍有人中毒死了,其他喝下的人在急救後對偵辦的員警都說沒注意到上面的標籤,這麼說,我也知道酒精是種毒,好心的酒商也印了政府的警告和酒精的含量,但該死的為什麼我最後還是喝下了,而且一喝喝去三年,我想人的眼睛總會習慣一切,然後便開始視一切為理所當然.體育版報導著今天洋基對上老虎,季初上來的菜鳥投出6.1局5安2責失的好球,要命,這菜鳥真有來歷!看完後我翻回頭版,愣了一會兒,不自覺的伸手摸了摸嘴角,想到我今天還活得好好的,體內也沒有新的酒精毒,也許該為這去小小的慶祝一番,到酒屋配上幾串美味的烤雞肉,再灌上一大口脾酒?那會是多爽快的事!但這念頭隨即被我制止住了,我原諒自己一開始的不由自主,又想起這裡是文教區沒那種玩意來進行更有力的說服,我只能走回住處.
我在路上買了一份對切蔬菜水果三明治,一上樓就去冰箱拿了雪碧,在拿雪碧的同時我看見冰箱裡剩下的脾酒和伏特加,心想改天得讓他們全往水溝裡去,關了冰箱後開了電視,10分鐘後我開始替你改名字.
我想著要是名字改了,不就結了嗎?在不久以後我將會因為不知道這名字到底是誰的而逐漸忘記,就跟大學時代學期初點名一樣,很好,天才也想不到的招給我想到了.那就先改個名字吧!嗯...改陳憶珍如何?憶往日珍貴時光,我手指敲著桌邊,不對!那陳憶景,憶往日情景?也不對,陳怡景,怡人之景,更糟.天殺的我就想不到一個好的嗎?簡直在找自己的碴,或許連名帶姓全改了倒乾脆.不過改姓誰呢?趙李林吳王謝...沒意見,但我想不能改成我的.我站了起來,把雪碧喝完,又去冰箱開了一罐,邊吞著氣泡邊想著要不連自己的名字也改了.不過覺得這樣有點神經,還是算了,說不定這是我唯一記得的.
台北初夏的晚上坐著不動也能流汗,而我竟也沒開冷氣電扇沒開窗,轉身走到浴室,混著之前跑步的味道,淋了浴.
癮頭不大就是酒量不大,我還不會想喝,一點也不.一切輕鬆如意,不過改名字的事沒個譜,算了,一切明天再說.
11點27分.很好,再過33分鐘將邁入第2天.
你走在校園裡也看見這風車了吧!
分開已久,我早忘了說再見的那天是幾月幾日,原以為不再有機會看到彼此,而我也換了棲身之地搬到了旅館,但校慶那天,我戴著棒球帽在那學校裡頭閒逛,在操場旁大樓下的石製長椅坐著,四周到處都是年輕的臉孔,在往往來來的人群中,我們彼此都是人群中的陌生人,彼此陌生相視又相散,我們陌生的眼睛每刻都隨意轉了一點方向,快又短.我點了根煙,抽了兩口後讓右手刁著,任眼睛閒散的框內不斷流進流出,在五分後,框內來了五個女人,顯然三個人是一塊的,而另外兩人是一塊的,此時其他四個隨即失焦,手上刁的煙順手滑了,我知道我框住的是那對許久不見的眼睛.
台北的人潮像不同流向的河流,景美溪尚能接淡水河,淡水河且能往海峽裡去,但人自己確不知道要往何處流.
有幾年了嗎?3年了,但說是三個禮拜我也信,我並不想記著這等事,也許就連年份也該忘了,但要忘了這種想望卻像勞倫斯’卜洛克筆下的馬修史卡德想戒酒一樣,他這人有段時間晚上沒事就到教堂地下室裡的匿名戒酒協會報到,和裡面的人碰了面,有人問起戒幾天了,馬修回答說:不久,8天.他讚美說:幹得好,我第10天.然後各自倒了杯咖啡拿了幾塊烤餅乾,坐下來來聽人的戒酒自白.
有人說:{感謝上帝,我已經8年不碰酒了,這簡直比我認識酒的美味還要久遠,喔...不,看看我在說什麼啊!}他捧著胖肚皮笑得大聲.
{總之我認為你們一定能辦得到,想當初我可是個瘋狂的醉鬼,那時我血裡流的說不定全是酒精,但這一切都過去了,我放下酒瓶棄暗投明直到了現在.相信我,戒酒沒啥了不起的,不要想忍一下就一天了,八年!八年就能這樣安然無事的過,加油啊各位.}舉起手上的咖啡向大家致意。
大家隨即報以熱烈掌聲,在那裡任何人總是會得到掌聲,哪怕你只是第一天,也會有人吹口哨助陣.有時候該輪到馬修發言時,他多半想了想,說我叫馬修,沒什麼好說,今天聽就好.
要命,我跟他一定一拍即合.
我不是基督徒,也不是天主教徒,教堂對我來說是陌生的地方,此外唯一知道稱得上是教堂的座落在幾公里遠處而不是我家對街的轉角處,於是,別了!教堂.既然沒了教堂這般清靜寶地,那當然就更不可能去附近熱鬧的土地公廟尋求廟祝的幫助.到此,我想我只能靠自己和站在同一陣線的馬修,我們因活在不同的時空裡,所以彼此無法交談勸勉,但我們不需要交談,因為我了解那種心情,而他也知道.
我想我要開始我的第一天了,我不像馬修喝波本威士忌,雖然我嘗過那味道,但也僅只於淺嘗,我喝酒的癮頭也一向沒那麼大,一般我只喝脾酒三五罐,有時再喝點伏特加約500毫升,裡面通常還加健康的柳丁汁或雪碧,而喝完還要去買對我來說是件麻煩事,雖然這算來只是微弱的阻礙,但這很好,微弱的阻礙也是個阻礙,我會想辦法把它放大再放大.沒問題,這太容易了,這點癮頭我撐的過去,我的腦袋很清楚此後我將不會再醉,我還要做翻譯的工作在下星期三前搞定以供應我的生活,而我早上起來將能記得昨天晚上睡前的每一個細節,而不是渾然不知.很好,我現在的大腦像個數學家.
為了分散我的精神,於是我去逛了史博館,看了最近的敦煌展,回來在那山邊的學校跑了7圈操場,跑完走去破舊的重訓室,做了幾項簡單的機械到全身流了汗,接著到商店買了兩份報紙來看,頭版是千面人在台中下毒,變裝在好幾家超市裡放了注入氰化物的飲料,那渾蛋自以為善意的在飲料上貼我有毒三個字,但仍有人中毒死了,其他喝下的人在急救後對偵辦的員警都說沒注意到上面的標籤,這麼說,我也知道酒精是種毒,好心的酒商也印了政府的警告和酒精的含量,但該死的為什麼我最後還是喝下了,而且一喝喝去三年,我想人的眼睛總會習慣一切,然後便開始視一切為理所當然.體育版報導著今天洋基對上老虎,季初上來的菜鳥投出6.1局5安2責失的好球,要命,這菜鳥真有來歷!看完後我翻回頭版,愣了一會兒,不自覺的伸手摸了摸嘴角,想到我今天還活得好好的,體內也沒有新的酒精毒,也許該為這去小小的慶祝一番,到酒屋配上幾串美味的烤雞肉,再灌上一大口脾酒?那會是多爽快的事!但這念頭隨即被我制止住了,我原諒自己一開始的不由自主,又想起這裡是文教區沒那種玩意來進行更有力的說服,我只能走回住處.
我在路上買了一份對切蔬菜水果三明治,一上樓就去冰箱拿了雪碧,在拿雪碧的同時我看見冰箱裡剩下的脾酒和伏特加,心想改天得讓他們全往水溝裡去,關了冰箱後開了電視,10分鐘後我開始替你改名字.
我想著要是名字改了,不就結了嗎?在不久以後我將會因為不知道這名字到底是誰的而逐漸忘記,就跟大學時代學期初點名一樣,很好,天才也想不到的招給我想到了.那就先改個名字吧!嗯...改陳憶珍如何?憶往日珍貴時光,我手指敲著桌邊,不對!那陳憶景,憶往日情景?也不對,陳怡景,怡人之景,更糟.天殺的我就想不到一個好的嗎?簡直在找自己的碴,或許連名帶姓全改了倒乾脆.不過改姓誰呢?趙李林吳王謝...沒意見,但我想不能改成我的.我站了起來,把雪碧喝完,又去冰箱開了一罐,邊吞著氣泡邊想著要不連自己的名字也改了.不過覺得這樣有點神經,還是算了,說不定這是我唯一記得的.
台北初夏的晚上坐著不動也能流汗,而我竟也沒開冷氣電扇沒開窗,轉身走到浴室,混著之前跑步的味道,淋了浴.
癮頭不大就是酒量不大,我還不會想喝,一點也不.一切輕鬆如意,不過改名字的事沒個譜,算了,一切明天再說.
11點27分.很好,再過33分鐘將邁入第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