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 13:48:02律師諮詢

陳傳中與路人甲

http://chen.vvspor.com/

看過偵探小說的人應該都知道,即使是表面上看起來最不可能的兇手,到了最後的關頭,答案揭曉,種種的不可能,原來都是故佈疑陣,為的只是要隱瞞那看起來最明顯,能直接看清兇手何人的那條線而已。這條線,我們稱做動機。

是的。動機。在這個案子裡,最耐人尋味的就是動機。而事實呢?例如,王子豪是不是真的受傷?王加佳是不是真的有教唆人行兇?徵信社方面的人是不是真的有動手?這個麼,身為參與的律師之一,我只能說,除了上帝以外,已經沒有人能將真相還原了。
迷惑的路人甲提問 :
Q: 王子豪是不是真的受傷?
如果有路人目擊行兇、當場活逮現行犯就是曾居泰,然後由路人將血流如注的王子豪送醫急救 … 。那麼這就是一樁無懈可急的兇案,也沒有人會懷疑王子豪皇后的貞操,偏偏這個案子 … 沒有目擊證人 , 大家都說他事後自行就醫 , 只憑一張警察的照片指認,警方也查不到曾居泰在場的直接證據,但又怕被說吃案,所以 … 。
Q: 王加佳是不是真的有教唆人行兇?
委託徵信社是很多人,甚至你我都可能會作的事,但這和買兇砍人,又是兩碼子事,王加佳有需要為此賠上自己的前途和孩子的未來嗎 ?
Q: 徵信社方面的人是不是真的有動手?
說起徵信社可是個營利事業單位,有很多人要養,很多的廣告成本要支付,這樣等閒就能幫人砍人,也未免把徵信人員看的太廉價了 ?

當然,有人可能會問,難道這個案子沒有證據麼?呃,我只能說,細節部分還在偵查中,我也不方便說什麼。起訴與否,自有檢察官秉公處理,我盡我辯護律師的職責就是了。只是,由於我的當事人全部矢口否認,而且案件仍有無罪辯護的空間,所以我禁不住想,如果我是檢察官,說不定我會仿效書上的那種手法,開始進行犯罪推論,如果是王加佳或徵信社做的,他們的動機何在呢?

先說徵信社吧,眾所周知,妻子會找徵信社調查老公的行蹤,想的無非是查察老公有沒有搞外遇而已。這算是常識,我想不會有人有意見吧?既然是調查外遇,對王子豪必定避之唯恐不及,深怕曝光,怎麼可能操起了傢伙,不分青紅皂白就砍將下去?砍的時候還趁著光天化日,唯恐被砍的人將來沒辦法指認?如果徵信社的人是這種水準,那黑道的人恐怕都得汗顏了 (迷惑的路人甲提問 : 這句有點不解 , 這樣寫是虧黑道嗎 ? )。那麼,可能是砍人的人與王子豪有仇嗎?這個嘛,實際上我這位涉嫌傷害的當事人才剛成年,連王子豪長得是圓是扁都不知道,這個仇只怕很難建立得起來。 (迷惑的路人甲推理 : 雖然二個人生活環境、生活圈也差太遠,但要建立仇恨也不無可能 , 比如說王子豪和曾居泰發生車禍,二人撞成一團 …, 或者根本王子豪悄悄看上曾居泰的女友 , 打算來個橫刀奪愛 --- 慢著慢著 , 路人甲我實在是玫瑰瞳玲眼看太多了 …)

排除徵信社方面的動機之後,我們再來看看王加佳的。王加佳的動機呢?嗯。我們假設看看:她找徵信社調查老公,一定很氣他在外不老實,質問之下,老公又矢口否認,讓她更加生氣,要徵信社繼續調查,然後越調查下去,發現他越多不堪行徑,女朋友一個接一個,終於無法忍耐,一次爆發,叫人「給王子豪一個教訓」。 誰知教訓者既不專業又沒常識,既不選在夜深人靜、四下無人的時候動手,也不挑在王子豪喝得醉眼朦朧、分不清東南西北的時候給他兩刀,反而拖拖拉拉,等到天也亮了,人也醒了,再蹩手蹩腳地胡亂劃兩刀,期間還不忘放慢動作,以免被害人將來指認的時候認錯人。

這樣的假設,從邏輯上來說,我們不能排除其可能。可是邏輯上可能的事,事實上卻不見得會發生。多年來我處理過無數的婚姻案件,夫妻一方傷害對方,或者彼此互相傷害的情形可說屢見不鮮,原因不一而足。有酒後勃谿的,有吵到受不了而動手的,也有受不了對方嘮叨的,還有為了阻止對方尋短,為了奪下武器反遭殺傷的。當然,也有捉姦現場壓抑不住對第三者或對配偶的恨意而動手的,也有被捉的一方惱羞成怒而對捉的一方拳腳相加的。

可是,我從來沒看過在外遇的蒐證過程中,一方因為受不了對方外遇而找人給對方教訓的,一次也沒有。不但以前沒有,我甚至可以很篤定的說,將來也不會有。

想想看,王加佳委託徵信社的,是要蒐集她先生外遇的證據。蒐集這些證據要做什麼?不外取得道德上的制高點。有了證據,她可以不怕王子豪以莫須有的理由訴請離婚;可以向她公婆哭訴,要求主持公道;她也可以利用這個證據,增加王子豪離婚的難度,提高離婚時談判的籌碼;她更可以主動訴請離婚,要求精神慰撫金;她也可以什麼都不做,反正從此她在王家的地位算是無可動搖了。換句話說,只要有了外遇的證據,她就可進可退,離不離婚,都是她說了算,留不留下,也半點由不得王子豪。

你要是王加佳,你要是個正常人,你會不會想盡辦法取得這樣的證據?

我們繼續設想:正當王加佳想盡辦法蒐證的時候,突然精神崩潰,受不了丈夫的花心,於是叫徵信社的人動手教訓,劃他兩刀。兩刀劃下,人也被認出來了,證據也別想收集了,道德制高點也沒了。現在,反而是王子豪想離婚就離婚,給不給錢看心情,想挽回家庭?再說吧。

你要是王加佳,劃不劃得下這兩刀?

當然,你可能會說,王加佳的作為可能是一時衝動,來不及權衡利弊得失的結果。但你不要忘了,根據王子豪的說法,王加佳不是自己動手,而是找徵信社下手的。這表示,在下手之前,王加佳有充分的時間可以權衡,即使一時氣憤,也可以在下了命令之後收回。問問你自己就好:如果有半天以上的時間給你考慮,你會劃下那兩刀嗎?如果你的答案是不會,那為什麼王加佳就會?剛剛說過,夫妻間傷害的理由千奇百怪,儘管如此,仍然脫離不了一個基本原則:除了冷血謀殺之外,夫妻彼此間的傷害,總是來自於一時衝動,而不是深思熟慮的結果。經過深思熟慮還下手的,一定有所圖謀,王加佳如果下手,她圖的是什麼?怕王子豪休不了她嗎?如果王子豪貧窮潦倒,不事生產,這種圖謀可能還有人相信。不過王子豪可是夏姿的少東,王加佳就算不為自己想,總得為孩子想吧?

我們現在將問題反過來問:如果你是王子豪, 老成為報章雜誌登載緋聞的對象,或許正受不了婚姻的束縛,急著想擺脫現在婚姻的桎梏。問題是,配偶方面好像不太願意合作,也沒犯什麼七出之條。而更要命的是,說不定老婆手上還有一些可能不足為外人道的秘密,取將出來,可能你一輩子也離不了婚。正在一籌莫展之際,又莫名其妙的被人劃了兩刀。也許你知道是誰,也許你不知道。可是,猜猜看,你最希望這兩刀是誰劃的?就算不是老婆劃的,如果是老婆委託跟監的人劃的,老婆也脫不了干係吧?

所以,徵信社與王加佳到底有沒有下手?王子豪何以一口咬定確實是徵信社下手?我們從動機的角度來看,也就一目了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