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6 13:33:08律師諮詢

YAHOO知識+問答:民間土地二胎借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609061511267

知識問題

如題。

需押權狀嗎?

寫買賣合約書合理嗎?安全嗎?

煩請專業或有經驗人仕回答。謝謝





最佳解答

二胎,在法律上的專有名詞是第二順位抵押權。

而抵押權的設定,會直接由地政事務所登載在不動產登記謄本上。

因此,是否押權狀對於抵押權的成立與否,根本沒有影響。

實務上,更有些人因為押了別人的權狀,而吃上妨害自由的官司。

所以,如果你是借錢的人,請儘量不要押別人的權狀,只要辦好二胎登記就好。

至於寫買賣合約書,推測應該是為了將來二胎貸款無法清償時,

可以直接將不動產所有權移轉到借款人的名下。

這樣的寫法,等於雙方有一旦無法清償,則可以所有權的轉讓加以抵債的約定。

這種約定,實務上叫「流押契約」,

根據民法第873-1條規定:「約定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為清償時,

抵押物之所有權移屬於抵押權人者,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所以,寫買賣契約書並非不合理,但為了確實生效起見,

建議你還是找專業的律師辦理,並記得向地政機關登記,

以免不能對善意第三人主張流押契約的效力。



如仍有疑問,可至 http://www.lawfamily.com.tw 陳傳中律師的部落格提出,

我們會詳細回答您的問題。





發問者評價:
很有幫助

謝謝細心回答.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