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12-13 19:29:37Liv媽

醫院換藥 病患無需付差價

醫院換藥 病患無需付差價

專家建議
健保砍價、醫院恐大幅換藥,藥師提醒民眾,最近就醫時若發現過去慣用的藥物被換成新藥,就應詢問醫師、藥師正確用藥的方式及可能的副作用,以免「吃了沒效」;但換用的同成分新藥多有健保給付,若醫療院所以換藥為由要求自費,可向健保局申訴。

可要求釋出處方箋
台灣藥物經濟暨效果評估學會理事長、北市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譚延輝表示,醫療院所大換藥最常見的問題就是「吃了沒效」,因此,民眾應該問清楚藥效的指標為何,例如退燒藥須看體溫是否下降、降血壓藥就應測量血壓是否真有下降;領藥時則要看清楚處方、藥袋標示,若有疑義應充分與醫師、藥師溝通。

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滕西華則建議,若民眾仍慣用過去的老藥,也可要求醫院釋出處方箋到社區藥局拿藥,或轉到有進該藥的醫院就醫。
但醫院換藥,不代表病人要自費買藥。健保局藥材小組副主任黃肇明表示,醫院若亂向病患收自費,可能會把病人嚇跑。

同時黃肇明也強調,若有藥品退出健保,醫院應以同成分的其他替代藥物取代,不能要求病患自費原有藥品,若要求病患付價差都屬違規,歡迎民眾向健保局檢舉。

記者陳柏因

醫院換藥 民眾自保之道
◎詢問醫、藥師換藥的原因。
◎詢問新用藥的服用方式、注意事項、副作用等。
◎徵詢其他專業人士的第二意見。
◎慢性病病患可要求醫院釋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到社區藥局拿藥。
◎若為不當換藥或要求病患自費,則可向有關單位詢問、投訴、檢舉。

申訴管道:健保局0800-212369、醫改會(02)27417659

資料來源:健保局、醫改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