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5 23:42:02小米

《夏日的BLOG傳說》-忍術

騎車回家的路上不小心看到一對情侶熱情如火地在巷口打啵,可惜摩托車的速度太快,否則真該拿起相機為他們拍個寫真集才是。

話說小米雖然保守,卻也還沒到不准情侶接吻的地步,但對我而言,接吻是私密且專屬的事情,想來還不足以和眾人分享才是。

生活上難免有些事會是自己的地雷,有的人在意煙味,有的人討厭自私不道德,恰好今兒個的題目是:「最讓你不能忍受的行為」,那不妨就來列舉一些小米在生活中無法容忍的行為吧!我承認,我真的是屬於龜毛型的....

1.抖腳

說起抖腳,不知道到底有多少人像我一樣討厭?本來其實只是覺得有點礙眼,自從在大阪看到我們班某位蔣同學隨時隨地不抖腳後,就開始打從心底對這樣的行為感到無法容忍,抖腳也就算了,抖到還會發出聲音,這實在是了不起的一門功課。

本以為蔣同學已經出神入化,沒想到來到東京後,班上另一位楊同學就更是化腐朽為神奇了!生平第一次看到有人抖腳可以抖的那麼有旋律,抖一隻還不夠,兩隻腳一起來,還變化萬千、招式繁複,讓人不由得懷疑他是不是有去客串日劇『交響情人夢』裡的總指揮!

明明不去看就沒事,但套句隔壁同學的話:「還真是忍不住想觀察他的下一招阿!」

我想大家一定都聽過「男抖窮女抖賤」的俗話,那麼到底為什麼要抖腳咧?腳好好的放著不是很好嗎?平常它運動量也夠了,不需要特別做減肥體操吧!

唉,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我討厭抖腳啦!

2.白目

一直覺得,人可以不聰明,但不能不會看人臉色;我絕對不是個聰明的小孩,但我自問還不至於不會看人臉色。

還記得不久前我提到被班上白目男好意提醒我“過胖”的事(請看:有種被羞辱的感覺) ,我真的要說,我胖是事實,但不會說話又不懂得察言觀色就實在是欠打到一個極致。

很多時候我們都會忘記「少說一句」這項人與人之間相處的基本原則,老是脫口而出像:「你這件衣服很好看耶...不過再瘦一點就更好了。」、或是「這道菜還不賴.....不過就是鹹了點。」、「最近看起來氣色不錯喔....不過是不是多了條皺紋阿?」

明明前面的話還很討喜,多說了一句就免不了讓人感到多餘了;這些多說了一句的話已經不是好意提醒,在聽的人而言,難免會在心裡感到不舒服,也就不能不謂多說了這一句話的人實在太不懂人心了。

3.公共場合卿卿我我

小時候老師有教,寫作文要懂得起承轉合、前後呼應,剛好就來呼應一下最前面所寫的事。

不知道是現在世風太開放,還是小米我酸葡萄心理,對於在公共場合卿卿我我的人,還真的常常害我眼睛不知該往哪裡擺,當然,這還包括了在莫名其妙的地方種草莓這回事。

記得有一回在朋友脖子上清楚地看到左右兩個大草莓,乍然看到的我,頓時尷尬到不知道該如何是好。說實話我實在不懂,明明身體面積那麼大,搞什麼硬是要在大家都看得到的地方做出「愛的印記」?是怕人家不知道你有情人,還是怕人家以為你們不夠“相親相愛”?

就如同接吻是很私密的一樣,情人間自然而然散發出的甜蜜是很正常的,但要做到刻意宣告眾人,就顯得有點過火......尤其是看到那種實在太不順眼的情侶在光天化日之下卿卿我我時,更讓人嘔到想吐血。


我相信生活中一定有很多是你在意、又或是不能忍受的行為,人是群體動物,再怎麼孤僻的人也不可能完全不跟人相處;我們也都不是聖人,難免有些行為會在他人眼裡看不順眼,但人與人是互相的,終歸我們能做到的只是一顆多體諒他人的心罷了,在達到這「世界大同」之前,我想還是多訓練自己的忍術才是上策。
2007-08-18 15:36:21

= =...鼻

抖腳喔...我有時也會下意識的抖起腳來
但是收斂很多了

現在正努力改掉駝背的壞毛病

版主回應
有一說是:抖腳是思考時的一種下意識行為

我想偶爾的抖腳我應該還不至於完全不能接受啦!但是太過份就實在...@!$^%*^i
2007-08-18 20:21:49
2007-08-17 22:51:37

那我選挖皮孔

版主回應
哇塞~皮有孔喔?!

哈哈哈~我是來鬧的...:p
2007-08-17 23:11:16
2007-08-17 03:57:30

我最不能忍受的行為ㄇ= =.....

背叛還有欺騙
(無奈~我總有時還是會說了一些白色謊言)

版主回應
我想這是一般人都不能接受的啦,誰會喜歡被背叛或欺騙呢?

若是單純以視覺效果來選的話,我還是會選抖腳啦~~
2007-08-17 10: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