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16 22:17:50小米

鬥嘴

明知道這樣的鬥嘴沒什麼意義,還是習慣一來一往的鬥智。

老是會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熟起來,漸漸發現到原來外表給人的感覺真的不一定準確;一直以為你悶悶的不引人注意,從來也沒想過你還有幽默風趣的一面。

鬥嘴,也是一種鬥智,一不小心就被反將一軍;也不知道哪來的精神力氣和你鬥嘴,卻漸漸喜歡上這種感覺.....生活,不再一成不變。


姐妹們總覺得我眼光很獨特,喜歡的老是那種外表不吸引人的男孩。對我而言,外表不是一切,有才華、不無聊、能吸引我的才是重點,或許是雙子座潛在的基因影響,討厭無趣的生活、乏味的對談,博學的常識外加有能力的才華才是長久的條件。

這麼說來,是不是也該小心這種鬥嘴?

感動→在意→喜歡→沉淪→完蛋...好自為之....

引以為戒的標題該放在心上,雖說喜歡不一定淪為完蛋,但發生過的事就不該重蹈覆轍;鬥嘴,還是當成生活樂趣就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