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8-15 23:23:34whale
喜歡與愛
我聽過一個美國人這樣對他的孩子說:
“I’ll always love you, but I really don’t like what you did.”
我還聽過有個美國人這樣說:
“Oh, I love my dad, but sometimes I really don’t like him.”
“And, that’s O.K.”
剛聽到,有些訝異,原來愛和喜歡是有差別的。
後來漸漸與這裡的文化接觸多了,發現這種用法,最常用在家人親人愛人之間。好像說明,要信任我,我們之間的愛有如地基,是絕對不會動搖改變的。但是,我也有個人的喜怒哀樂,也可能有喜歡討厭你的時候。
所以,我可以對你發脾氣。常常啊,父母對孩子發脾氣,孩子對父母耍性子,夫妻情侶間互相怨憎。
或許是因為某件事你處理的不好,或許是你做了錯事。或是和你說了千百遍,你還是忘記我的囑咐,犯同樣的錯誤!還有,這個那個,沒完沒了。
也或許根本就是我的問題。我就是心情不好,怎麼看,就是看你不順眼。在那個當下,你就是不討我喜歡。我就是不喜歡你。
可是,情緒是短暫的。就算有長期累積下的情緒,讓我們彼此不喜歡與對方相處,同處一室無話可說,我還是愛著你。
有時候,我不喜歡你,但是在我不喜歡你的時候,我還是愛著你。
這種愛與喜歡可以分明處理的心態,在西方文化裡算是普遍。育兒書籍裡也時常提起。就是要建立孩子們的安全感。要孩子們根深蒂固地認知,他們雖然常犯錯,父母時常會大聲訓斥,他們還是很安全地被愛著。父母不喜歡的,是? L們錯誤的「行為」,而非他們身為子女的這個「人」。
簡單說,就是「對事不對人。」
我們的文化比較沒有這樣的概念。
他不陪我去逛街,他不喜歡我了。
他沒打電話給我,他不喜歡我了。
他對我大小聲哦,他不喜歡我了。
不論說了多少次「我愛你」,我們總還是有份不安全感。因為我們分不清愛和喜歡。不知道真正的愛是承諾,a commitment。不是不會變心,但不會輕易變心。不會為了小事而變心。
承諾不會隨便改變,但是情緒卻能隨心境環境和事件時時改變。
我總是會很愛你,但是今天現在,實在抱歉,我就是不爽你。
其實,我想我們的文化對愛比較沒有正式有系統的觀念。正確來說,是沒有具體表達愛的觀念。
因為缺乏對愛的認知,缺少表達愛的健全方式和管道,愛人的人不是亂愛就是淡淡的愛,而被愛的人不是被愛的亂流搞得七葷八素,就是不能確定知道自己被愛。沒有認知,就不用談安全感。沒有安全感當愛的根基,就像沒有下錨的船,隨著情緒波浪的操弄推動,搖盪起伏無一定時。
不過,我也相信沒有長久不變的愛。
父母和子女形同陌路的,大有人在。
兄弟鬩牆,姐妹冤家,也時有所聞。
夫妻情侶grow apart,分道揚鑣,更是屢見不鮮。
我認識一對感情非常好的姐妹。她們在放著小時候相片的相簿裡寫著這句話:”Sisters by chance, Friends by choice.”
我覺得實在可以解釋很多家族成員的「關係」。
血緣關係是沒有選擇性的,但是朋友關係卻操之在我。
父母手足間,不一定都可以成為無話不說的摯友。只基於血緣關係,就要求彼此掏心挖肺肝膽相照,實在是沒道理。
這也可以解釋愛和喜歡吧。
我們是一家人,我們有愛,但不一定要喜歡到交心。
我們也可能不相愛,但還是有那血緣關係的牽連。
隨著Baby boomer年屆六十進入退休期,銀髮族離婚率激增。
這樣的愛,怎麼說呢?
除非是恨之入骨,離婚後的人,也照樣可以說,”I still love him, but we grew apart and couldn’t live together anymore.”
所以,愛可以是廣泛而多層面的。不必侷限於激情愛情。在激情過後,可以寄情,可以淡淡的有情。也可以無情。都說是愛,都算是愛。
所以,愛可以是常態長久,愛也可以不是常常、長久、永遠。
不在一起的人,也可以愛。
在一起的人,也可以不愛。
還是喜歡比較容易說。
我喜歡你。別太高興,那不代表愛你。
我不喜歡你。簡單,就是不喜歡你。
我不喜歡你,但我還是愛你,那你就忍耐忍耐我的不喜歡。
“I’ll always love you, but I really don’t like what you did.”
我還聽過有個美國人這樣說:
“Oh, I love my dad, but sometimes I really don’t like him.”
“And, that’s O.K.”
剛聽到,有些訝異,原來愛和喜歡是有差別的。
後來漸漸與這裡的文化接觸多了,發現這種用法,最常用在家人親人愛人之間。好像說明,要信任我,我們之間的愛有如地基,是絕對不會動搖改變的。但是,我也有個人的喜怒哀樂,也可能有喜歡討厭你的時候。
所以,我可以對你發脾氣。常常啊,父母對孩子發脾氣,孩子對父母耍性子,夫妻情侶間互相怨憎。
或許是因為某件事你處理的不好,或許是你做了錯事。或是和你說了千百遍,你還是忘記我的囑咐,犯同樣的錯誤!還有,這個那個,沒完沒了。
也或許根本就是我的問題。我就是心情不好,怎麼看,就是看你不順眼。在那個當下,你就是不討我喜歡。我就是不喜歡你。
可是,情緒是短暫的。就算有長期累積下的情緒,讓我們彼此不喜歡與對方相處,同處一室無話可說,我還是愛著你。
有時候,我不喜歡你,但是在我不喜歡你的時候,我還是愛著你。
這種愛與喜歡可以分明處理的心態,在西方文化裡算是普遍。育兒書籍裡也時常提起。就是要建立孩子們的安全感。要孩子們根深蒂固地認知,他們雖然常犯錯,父母時常會大聲訓斥,他們還是很安全地被愛著。父母不喜歡的,是? L們錯誤的「行為」,而非他們身為子女的這個「人」。
簡單說,就是「對事不對人。」
我們的文化比較沒有這樣的概念。
他不陪我去逛街,他不喜歡我了。
他沒打電話給我,他不喜歡我了。
他對我大小聲哦,他不喜歡我了。
不論說了多少次「我愛你」,我們總還是有份不安全感。因為我們分不清愛和喜歡。不知道真正的愛是承諾,a commitment。不是不會變心,但不會輕易變心。不會為了小事而變心。
承諾不會隨便改變,但是情緒卻能隨心境環境和事件時時改變。
我總是會很愛你,但是今天現在,實在抱歉,我就是不爽你。
其實,我想我們的文化對愛比較沒有正式有系統的觀念。正確來說,是沒有具體表達愛的觀念。
因為缺乏對愛的認知,缺少表達愛的健全方式和管道,愛人的人不是亂愛就是淡淡的愛,而被愛的人不是被愛的亂流搞得七葷八素,就是不能確定知道自己被愛。沒有認知,就不用談安全感。沒有安全感當愛的根基,就像沒有下錨的船,隨著情緒波浪的操弄推動,搖盪起伏無一定時。
不過,我也相信沒有長久不變的愛。
父母和子女形同陌路的,大有人在。
兄弟鬩牆,姐妹冤家,也時有所聞。
夫妻情侶grow apart,分道揚鑣,更是屢見不鮮。
我認識一對感情非常好的姐妹。她們在放著小時候相片的相簿裡寫著這句話:”Sisters by chance, Friends by choice.”
我覺得實在可以解釋很多家族成員的「關係」。
血緣關係是沒有選擇性的,但是朋友關係卻操之在我。
父母手足間,不一定都可以成為無話不說的摯友。只基於血緣關係,就要求彼此掏心挖肺肝膽相照,實在是沒道理。
這也可以解釋愛和喜歡吧。
我們是一家人,我們有愛,但不一定要喜歡到交心。
我們也可能不相愛,但還是有那血緣關係的牽連。
隨著Baby boomer年屆六十進入退休期,銀髮族離婚率激增。
這樣的愛,怎麼說呢?
除非是恨之入骨,離婚後的人,也照樣可以說,”I still love him, but we grew apart and couldn’t live together anymore.”
所以,愛可以是廣泛而多層面的。不必侷限於激情愛情。在激情過後,可以寄情,可以淡淡的有情。也可以無情。都說是愛,都算是愛。
所以,愛可以是常態長久,愛也可以不是常常、長久、永遠。
不在一起的人,也可以愛。
在一起的人,也可以不愛。
還是喜歡比較容易說。
我喜歡你。別太高興,那不代表愛你。
我不喜歡你。簡單,就是不喜歡你。
我不喜歡你,但我還是愛你,那你就忍耐忍耐我的不喜歡。
上一篇:離家不遠,就是幸福
下一篇:Fwd: Fw: 繞了一個遠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