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2-12 15:32:38思廝

雜思.一些愛情觀

2006年 2月 11日 星期六 (晴,圖書館溫習後回家暖暖的胡思)

書都讀不進腦,唯有寫些東西。下星期有五科考試,害怕的感覺己經過了,又或者是還未懂得害怕,又或者是持續害怕麻木了吧。是因為別人對自己的期望太高感到難受,還是自己放大了別人的期望再把它投射到自己身上覺得難受?我不想理會這些問題,說到底,學業暫時都佔了我人生的大半。

藍,你現在必定是在努力讀書吧?不高興的時候總想起你,才發現我們的友情好像是從互相安慰開始的。大概是我們都是傻瓜吧,「傻瓜」變成了「好朋友」的另一種稱呼。像演戲一樣,竟認識了一個志趣兩投的朋友。那時我因為認識了你而興奮不已。想起原來你比「第一個」還早收到我的新聞台,做我的讀者,也只有你很「隆重其事」的談我寫得怎樣。和其他人看過不是「幾多愁善感喎」就是「都寫得幾好喎」的反應不一樣。

很久沒有給你寫信,又不想寄電郵,少了點人味,老實只好放上來等你看。你讀書累了發現新聞台多了一篇,有點驚喜吧。新聞台就是有這個功能。你總是對我說好聽的話,我很喜歡。人總愛聽好說話吧,有時不想承認自己過於需要別人的安慰,真想對你說:「你為甚麼總是在鼓勵我?」、「你不覺得這樣“甜”得過了頭嗎?」

這篇文章沒有甚麼主旨,我只是把甚麼想到的都記下。你的那首“學精”我很有共鳴,尤其那句「待我好原來是另有企圖,都沒有男孩真心待我好」。有時我覺得喜歡人真的很犯賤,要喜歡一個人,正常來說應該先交個朋友、先要好好待他吧。如果缺乏了一種好友的關係,也談不上後來會有甚麼發展。但朋友的角色久了,原來那喜歡別人的動機就跟「單純的朋友背景」相衝突,好容易得個「重傷」。我十分理解在這種「朋友罪疚感」下向對方表白的感受,朋友變成男女朋友可不是一件等閒的事。

多少次跟你訴苦,那些都很微不足道。我從來都沒有失過戀,我只是失去了與某些人的曖昧關係。雖然我不得不認同大部分男生都喜歡與女孩子有某程度的曖昧,長遠一點看這是一種不良關係。男生總是想,或者總是不介意在多個女子身上維持一份曖昧,保存曖昧是個「highly consuming work」。這是我討厭長時間為曖昧提心吊膽的原因。更可笑的,如果喜歡一個人但又被誤解為只是想尋求曖昧、對方就算有意思也不敢立即反應。這又叫我想起「相愛很難」這首歌,真的,連單戀也很難。

我原來就不是那種「見到就去馬」的人,「把喜歡的感覺都暫時放在心裏,慢慢觀察再等待時機」改套劉德華的話評論,「今時今日咁嘅追求方式已經不合時宜啦!」。可能吧,這卻是我一貫的方法;總覺得瞬間的情感不太可靠。這些也成為一個習慣暗戀、單戀者的特備條件;「蘊釀曖昧」是一種迷幻藥,只有「得到」或「得不到」兩種結局令人清醒。也只有電影裡頭才會有在世界中心大聲喊:「我很喜歡你__!」的場境。現實中,圈子裏的朋友一句:「喂,你鍾意邊個邊個,係咪?」己經足夠把事情弄糟了。


關於暗戀的問題,我有以下這個比喻:

「曖昧」就像「暖水」

暗戀像泡一個「曖昧」浴,不理會「曖昧」就變涼,加熱得太猛就灼傷。

曖昧的「曖」字,跟暖水的「暖」字,其實很像。


PS:
我到底在說甚麼?還是讀書去了。

to 香港的朋友:其實我比你們還早看了魔幻皇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