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24 10:23:49老瘋癲

巫婆交戰守則(培養吵架的能力)

離開台北後,突然成了許多人的心情垃圾桶。

有親如家人、朋友之類來傾倒煩悶,甚至點頭之交也找上門來,又哭又嘆氣的數落著人生。

怎麼成了最佳垃圾處理場,我猜想原因有三個:第一,我的生活簡單,只要對我稍稍有點認識,一通電話就可找到我。第二,遠居南台灣,和台北有一段安全距離,人事紛爭傳到此地時,既來不及攪和,也沒辦法作亂,發牢騷的就只能吐吐苦水,事情到此為止。第三,懶人如我,是沒力氣東家長、西家短的,發話者看透此點。

在聆聽的過程中,常常會有一個聲音冒出來干擾:「要培養吵架的能力!」受委屈的一方多半是氣急就語塞,事後敘述給我聽時,才講著講著就自己恍然大悟:「怎麼不會這樣回嘴?」原來,平心靜氣時,十個有七個是會處理的。

突然想到,我們這個年代出生的朋友,都或多或少欠缺一種吵架的能力,物以類聚:來自單純的家庭背景,受著「吃虧就是佔便宜」的庭訓,還不時被提醒:受人責難時,要先反省自己。這種鄉愿已是”古早人”的脾性,好像慢慢屬於瀕臨絕種的一群。該列入保護名單嗎?倒也值得商榷。

在這個世代裡,講求的是權力,信守的是「什麼都吃,就是不吃虧!」,委曲求全的人只剩下「心安」(或許還內傷極重)和「有修養」(別人的繆譽聽聽就好)而已。

公理正義是不存在人心之中的,而是要去「爭出來」、「吵出來」!
「吵架」不只是藝術(稱為藝術者,手段高下之分而已),還該成為「必備技能」(沒此求生本事,被暗殺也就只好盼清香一柱)!

因為爭吵的對象不同,方法也就不同;舉例來說,遇到以「不講理為道理者」,首一秘訣:腳成八字立穩、橫肉要全擠到臉上、聲量要響,別想去辯一個「理」字了,這時候是拼一個「氣勢驚人」,要有「潑婦清街」的魄力!

若是遇到對方跟你「講他的道理」,只有兩種選擇:其一,比照上述做法;其二,自信有口才的,就要有長期抗戰的體力,記得這是持久戰!要吃飽喝足了才有勝算;沒口才的人就別「硬撐」了,早早回家躺著療傷去比較快。

最怕是這種類型的人:他沒有「道理」可講,是屬於「變色龍」的頂頭上司,你和他「吵不起來」卻又明明全身傷痕累累,不知不覺中,還會神智恍惚,開始自責起來:我怎麼得罪人還不認錯?遇到這類型高手,先逃命要緊,人要吵架就要知道認輸!記得回來做做簡報,讓其他朋友出個主意、想個對策,我們先忍上一忍,看是「君子報仇,三年不晚」,還是來打「群體戰」!

我不是箇中高手,是屬於「理論知道,實務經驗不足」之流,正努力「知行合一」中。各地同胞們!咱們老是中箭落馬哪行?大家打起十二分精神來,好好培養吵架的能力吧!


………….寫給不支倒地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