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元月起縮短全市路邊停車收費時段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台南市停車收費管理新制上路,113年元月起,全市路邊停車格及人工開單路外停車場收費時段原則縮短2小時,從原每日上午8點至晚間10點縮短為每日上午8點至晚間8點,僅保留中西區及北區共5條具夜間商業活動特性且高使用率路段維持收費至晚間10點,預期可減輕民眾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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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市長黃偉哲除了大力支持興建停車場增加供給,也相當重視整體停車收費管理制度應更符合實際使用特性,除自111年起已持續因地制宜實施多元化收費機制,包含計次收費、計時收費、累進費率、當日收費上限及智慧停車柱路段半小時計費外,更指示應參考其他五都路邊停車收費時段,因地制宜適當縮短收費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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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鑒於南市公有停車場收費時段自實施收費後未曾調整,且分析各時段停車使用率,本市整體路邊停車需求逾95%集中於上午8點至晚間8點,經市府相關單位研議並參考其他五都作法後,明年元月起路邊停車格及人工開單路外停車場收費截止時段原則從晚間10點提前至8點;另中西區中正路(環河街至西門路)、府前路(環河街至西門路)、金華路(府前路至民生路)、海安路(成功路至民族路)及北區海安路(成功路至臨安路)等5條路段因周邊仍具夜間商業活動特性且經分析晚間8點後時段停車格使用率均超過九成,故為利停車格位周轉仍維持收費至晚間10點。新的收費措施將可兼顧停車周轉需求,亦讓市民朋友節省荷包。
停車營運科科長陳英傑表示,配合縮短收費時段,已著手修改相關開單程式,元月起不管是智慧停車柱計費系統,或收費員開立的停車繳費單將同步更新,另各公有停車場及路段收費牌面資訊為避免民眾誤解,將於元月起陸續換貼收費時段資訊,因牌面為數眾多,預計一個月內更換完成。
局長王銘德說,停車收費管理政策應隨時空背景環境改變滾動檢討,交通局將持續運用智慧停車數據資訊分析規劃合宜停車收費機制並適時檢討調整,以落實市長黃偉哲推動發展智慧化交通管理政策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