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警六分局與臺南監理站聯手出擊,強力取締改裝及噪音車輛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蔡慧茹台南報導】改裝及噪音車輛產生令人厭惡的噪音或炫目的強光,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及破壞市民良好的生活環境,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於110年12月20日18時至22時,邀集台南監理站共同實施「警監聯合稽查路檢」,針對改裝車燈(LED、HID)、設高音喇叭、排氣管(翹管、無隔熱防護裝置、拆除消音器)、無照駕駛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3小時共開罰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第18條改裝車輛48件、第21條無照駕駛1件、通報改裝排氣管噪音車輛7件,展現執法強度,藉以改善改裝、噪音車輛違規、擾民情形。
汽機車改裝排氣管、車燈(LED、HID)或拆除消音器等,不僅影響社會安寧,更易造成交通危險,環保署設有噪音車輛專門檢舉網站,民眾如發現機動車輛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相片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將通知車輛到檢,檢測不合格依法開單處以1800元至3600元罰款。另外,駕駛人如有危險駕駛行為,亦可能觸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最重可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南警六分局長陳錦文表示,結合監理機關執行防制車輛改裝聯合稽查工作,就是希望提醒駕駛人能知法守法、安全駕駛,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改裝車輛、拆除消音器或超速行駛。未來將持續結合路檢、巡邏等勤務,針對改裝車輛經常出入路段,加強攔查取締,並針對噪音車輛搜集證據,通報監理機關及環保單位召回車輛檢驗。同時,也將利用各種機會,加強交通安全宣導,促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共同維護營造安寧的生活環境及道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