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行車不搶快,路口停等舉家歡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深夜燈光昏暗,視線範圍大不如日間,而路上寥寥無幾的車輛,也因行車空間增加而忽略了「速度管理」,儘管閃光號誌當前,亦無減速或停看,甚至加速通過,「你所貪圖的方便,將溢生行車的鉅變」,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僅在幾秒之間,故正確的行車觀念應及早養成,第四分局呼籲民眾要保有「防禦駕駛」的概念,小心他人的不小心,注意他人的不注意,唯有減速慢行,恪遵號誌指引,方能造就平安回家的路。
鑒於過往夜間閃光號誌不足以防制交通事故的發生,市府交通局遂將民權路四段、安平路、慶平路、永華路二段、健康路三段、建平路、文平路、華平路、國平路、育平路等安平區主要幹道恢復為「三色燈號」,俾利民眾夜間行車的安全保障,此外,科技執法面,第四分局亦透過固定式、非固定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等設備,強化闖紅燈及超速行駛等違規態樣之取締,期能創造安心安全的交通環境,使民眾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分局長蔡進閲更呼籲「深夜行車不搶快,路口停等舉家歡」,莫可忽視行車時所並存的任何風險,依循交通號誌的指引,並自我速度管理,方能保全自身及他人的交通安全。第四分局將持續宣導正確之用路觀念,使上述行車守則深耕民眾心中,而交通取締並非績效目的,猶如法網一般,係為防止損害擴大所為之停損措施,使民眾得以及早正視行車潛在的風險,防患未然。
第四分局強力取締改裝車
改裝車產生令人厭惡的噪音或炫目的強光,影響用路人行車安全及破壞市民良好的生活環境,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日前,配合各局、站人員在安平區慶平路上實施聯合稽查,攔查多部汽、機車,其中有21輛汽、機車為違法改裝及噪音超標,經環保局、監理站人員檢測後由員警開罰並責令改正及複驗,警方強調為維護轄區安寧,取締違規絕不手軟,將配合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監理站持續規劃聯合稽查。
非法改裝LED 、 HID 大燈、霧燈的車輛,依法令不當改裝車體、電氣設備,車輛安全結構可能減弱,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之部分,除違反「噪音管制法」,可處車主或駕駛人罰鍰外,亦可能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罰。另外駕駛人如有危險駕駛行為亦可能觸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之罰緩,最重可依公共危險罪移送。
第四分局分局長蔡進閲表示,未來仍持續辦理改裝車輛稽查取締工作,也呼籲民眾切勿任意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損人不利己,共同維護及營造安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