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友會安平區辦事處蒞臨第四分局慰問 表揚員警執勤辛勞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警察之友會安平區辦事處蔡基隆主任偕同莊春波委員及劉金德秘書於109年3月19日,蒞臨本分局頒發刑案績效及業務優異獎勵金,鼓勵及慰勞本分局同仁平日不遺餘力維護治安及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辛勞,蔡主任並勉勵警察同仁,目前正屬防疫關鍵期,警察在防疫工作上扮演至關重要的腳色,對地方治安之犧牲奉獻表示感謝。
分局長蔡進閲亦表示,警察工作相當繁重,目前又是武漢肺炎大流行期間,警力工作相當吃緊,除加強宣導防疫、維護治安、交通工作與各項服務作為的決心,並期許第四分局同仁,在防疫期間,均能堅守崗位,守護全體市民安全,打造一個優質幸福的居住環境。
十次車禍九次快,超速行駛大禍害
十次車禍九次快,為維護用路人交通安全,第四分局公布轄內(安平區)11條易超速肇事路段。即日起,以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進行科技設備執法,嚴重超速最高開罰2萬4,000元,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第四分局分析106年至108年間轄內易超速肇事路段,包括安平區健康路三段、永華路二段、建平路、育平路、慶平路、安億路、光州路、平豐路、安平路、安北路、民權路四段等11條路段。
為防制轄內因超速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即日起,針對這些易超速肇事路段規畫專案勤務,利用移動式測速照相及雷射測速槍等科技執法設備,加強違規超速取締。請民眾行車應注意道路規定速限,控管自身車速,避免受罰。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最高時速者,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同條例第43條規定:「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數60公里以上者(嚴重超速),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
分局長蔡進閱呼籲,「超速一時,後悔一世」,違規超速除了處罰相當重外,更可能使駕駛人於遭遇突發狀況時反應不及致生危險。若能遵循道路速限行駛,將可降低事故發生機率及嚴重性,而且駕駛人在安全速度之道路環境,更可增加交通順暢程度,駕駛人行車應確實遵守交通規則,勿有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