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路如虎口 保命五字訣「停、看、轉、揮、動」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今年9月底及10月初分別在湖口鄉及尖石鄉發生90歲張姓及75歲徐姓長者,因過馬路發生事故往生。依據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1至9月交通死亡事故(A1)計32人,其中行人死亡占6人,65歲以上高齡者占七成,行人受傷(A2)計336人。警察局透過各種方式、場合,分層分眾加強宣導交通安全觀念,並全面動員各警察分局、警勤區至轄內年長者經常活動聚集地點,如公園、市場、寺廟、活動中心等加強交安宣導及提供反光條,並提醒晨昏外出應著亮色衣物並配戴反光配件,關懷及叮嚀長者遵守交通規則。
交通警察隊隊長陳鴻德指出,高齡者除接觸交安相關資訊管道較少,通常在住家附近通行,因自認熟悉路況,加上用路習慣與貪圖方便,由於年長者反應較緩慢,遇到突發事件難以及時做出反應,成為高齡長者事故發生的潛在危險因素。因此呼籲家中晚輩多了解長者在外用路習慣,提醒正確交通安全觀念,鼓勵搭乘大眾運輸,以減少交通事故發生。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第78條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擅自穿越道路,處新臺幣300元罰鍰。為加強駕駛人禮讓行穿線行人及行人自身交通安全觀念,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將針對上述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行人穿越道路時,如果不遵守相關管制規定,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警察局呼籲行人於穿越道路時,一定要走在行人穿越道上並依行人專用號誌(小綠人)指示穿越,同時車輛亦需遵守行車號誌管制並禮讓行人。另為使行人能更安全通過路口,交通部編撰行人安全過馬路5步驟『停、看、轉、揮、動』:「停-停人行道不強行、看-看看號誌小綠人、轉-轉左轉右等車停、揮-揮手微笑表謝意、動-動身起步快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