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0 19:34:20蔡永源

南警宣導新修正道交條例 酒駕零容忍 大家一起來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立法院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酒駕相關法條,行政院已核定於71日起實施,這項條例,新增駕駛人酒駕再犯,行經酒測點拒檢、拒測或有再犯情事,並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車輛規定,警二分局籲請駕駛注意,切勿酒後酒後開車。
酒駕罰則新制中,罰鍰提高到12萬,並可按次加重,同車共責最高處3千元罰鍰,若致人重傷或死亡還將沒入車輛,明知駕駛即將或有喝酒、吸毒,以及車輛所有人坐在車上等情形,也都會被沒入車輛。

警二分局表示,為遏止酒駕歪風,立法院於今年326日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等新修正案,本次修法除將汽、機車駕駛的酒駕情形分別處罰外,另提高酒駕及拒絕酒測裁罰程度、增訂酒駕同車乘客的處罰,汽車酒駕累犯加裝「車輛點火自動鎖定裝置(酒精鎖)」等,以有效嚇阻心存僥倖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