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
居家歲末大清掃 出售二手物品不課稅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斷捨離」風氣盛行,民眾有時會趁著年終大掃除清理出舊家具、穿過的衣物、不太使用的日常用品及贈品,透過拍賣網站或行動裝置APP等管道出售,只要沒有營利行為,可免納個人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透過拍賣網站出售其家庭日常使用之衣物、家具等二手物品所獲得的收入,純粹屬於出清個人日常用品,非以買進賣出賺取價差為目的,無須申報個人一時貿易盈餘,也沒有課稅問題。
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如以營利為目的,專門收購二手商品,再利用網拍平台出售,從中賺取利潤,屬營業稅課稅範圍,惟每月銷售額未達8萬元時,可暫時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及免課營業稅;如前述營利行為每月銷售額超過8萬元,則須辦理稅籍登記,並依相關規定繳納營業稅。
該局提醒民眾,個人銷售日常使用之二手物品,如非以營利為目的,無所得稅課稅問題;如以營利為目的,且透過網路出售收購的二手商品,每月銷售貨物金額如已達8萬元,應儘速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稅,以免受罰。
首報族欲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應於108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前提出申請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5月報稅月將至,首次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的民眾,如欲適用107年度稅額試算服務者,應注意於108年2月15日至3月15日前,採下列方式申請適用稅額試算服務:
一、線上申請
(一)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的電子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為通行碼,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申請。
(二)以內政部核發的自然人憑證或已申辦「健保卡網路服務註冊」的全民健康保險保險憑證為通行碼,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站(https://www.etax.nat.gov.tw)申請。
二、親自或委託他人臨櫃申請
填妥申請書並提示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向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或其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申請;如委託他人代為申請,代理人應提示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正本,並檢附委任書或授權書正本及委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供稽徵機關核驗,若交付的委託人國民身分證為影本者,須切結與正本相符並由稽徵機關留存備查。
該局提醒,首次申報戶倘有下列情況者不適用稅額試算服務,應自行辦理結算申報:
一、107年度有結、離婚或夫妻分居情形。
二、本人、配偶、受扶養直系尊親屬及子女無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戶籍登記資料。
三、有其他符合列報受扶養親屬免稅額條件之兄弟姊妹或其他親屬或家屬。
四、有其他非屬稽徵機關可提供試算所得資料範圍的所得。
五、採列舉扣除額。
六、有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七、有重購自用住宅扣抵稅額、大陸地區來源所得可扣抵稅額。
八、有投資抵減稅額。
九、有應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申報基本稅額者。
線上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好方便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已於106年12月28日施行,納稅者可向稅捐稽徵機關所設置之納稅者權利保護官(下稱納保官)就稅捐爭議溝通協調、申訴陳情或救濟諮詢協助3種權利保護事項類型提出申請。
南區國稅局表示,平日上班時間不便至國稅局找納保官的納稅者,可透過網路連結至該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自「四、我要申辦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之「(一)線上申請」項下,依欲申請案件類型點選「申請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線上填寫納稅者權利保護事項申請書,並視需要上傳相關證明附件後,點選「我要申辦」即可送出申請。
納保官接獲線上申請後,將會儘速與納稅者聯繫、釐清案情並提供協助,納稅者亦可透過該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之「線上進度查詢」輸入申請時提供之「聯絡人電子信箱」及稅務入口網配發之「受理案件編號」查詢案件辦理進度,該局希望藉由網路不受時間和距離限制之便利性,即時零距離保障納稅者權益。
國稅局鍥而不捨追查 徵起稅款約900萬元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維護國家租稅債權,對於積欠已久的稅款,即使欠稅人已無財產可供執行,該局仍會利用各種管道鍥而不捨的追查,最近即有歷經數年追蹤欠稅相關人訴訟進度,而成功徵起約900萬元稅款之案例。
該案例即轄內所屬納稅義務人甲公司滯欠巨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該公司於負責人死亡後即擅自歇業,經查其公司名下財產僅1部老舊車輛,且涉訟之民間債務高達1億餘元,所滯欠的稅款經移送強制執行後一直無法徵起。
嗣該局查得甲公司98年間承攬A農工之大樓整建工程,因甲公司無續行履約能力,於100年7月解約結算後應可取得工程款約900萬元,惟A農工與B建築師因同一工程其他民事訴訟案件尚未判決確定,致無法確認A農工應給付甲公司之工程款數額。歷經該局數年不定期電話聯繫並透過網路查詢等方式,隨時列管追查瞭解訴訟進度,終於在近期查得A農工與B建築師之民事判決已確定,旋即函請A農工核算應支付某甲公司之工程款數額,速即洽請行政執行分署核發執行命令,終於徵起約900萬元稅款。
本案歷經多年執行毫無進展,國稅局仍本維護租稅公平正義之精神,就該公司尚有可供執行收取之公共工程款債權,鍥而不捨分析案況持續追蹤,始能在工程款債權成就之第一時間通報行政執行分署,終使租稅債權獲得清償,值得讚賞。
網路賣家稅籍登記應注意事項
近來「宅經濟」盛行,陸續接獲民眾來電詢問,打算以網路拍賣方式從事商品買賣,應否辦理稅籍登記?
南區國稅局表示:個人以營利為目的,透過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者,不論係新品或二手貨,均應於開始營業前向營業地址所在地之國稅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申請稅籍登記。辦理稅籍登記之場所,如以戶籍地為營業地址者,毋須檢附房屋稅繳款書或租賃契約書等文件;如以居住地為登記地址者,為確認該地址填列無誤,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水費、電費、瓦斯費、電話費等載有申請人姓名及居住地門牌之帳單或收據等)。 營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之「營業項目」欄除填寫實際營業項目外,應加填「網路購物」並應註明個人所有網路交易之網域名稱/網址」、「會員帳號」及「電子郵件信箱」等資料。
該局進一步說明,賣家經營初期,若銷售貨物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8萬元,或銷售勞務平均每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可暫免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當銷售額超過上述標準,應即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並報繳稅款,以免事後遭查獲補稅處罰。
民眾對於上述說明,如有不明瞭,可撥國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出門免帶錢包,小規模營業人也可接受行動支付付款喔!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為加速行動支付普及,增進數位經濟發展,使我國成為智慧國家,達成114年我國行動支付比率達90%目標,財政部於107年1月12日頒訂「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作業規範」,鼓勵小規模營業人加入行動支付的行列,截至108年1月該局轄區已有500多家小規模營業人已獲核准適用此項租稅優惠。
該局說明,隨著智慧型手機、無線上網快速普及,消費者只要綁定信用卡、銀行帳戶、電子錢包,透過手機掃描條碼或感應,就可完成消費支付,口袋不用再塞銅板、紙鈔,也不須帶信用卡出門,快速又便利。民眾如想知道已獲核准適用租稅優惠之小規模營業人名單及可接受行動支付種類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線上服務/公示資料查詢/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項下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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