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24 19:36:43蔡永源

發生交通事故時「莫慌」!記住五步驟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在人口密集車輛眾多的情況下,交通事故偶會發生,但面對事故發生時也需妥善處理。警第二分局提醒用路人在意外發生交通事故時「莫慌」!按照「交通事故處理五步驟」,可減少二度意外事故的發生,能更安全、更快速的解決車禍現場的危險情況。


交通事故處理五步驟—「放」、「撥」、「劃」、「移」、「等」五步驟:

放:打開車輛故障警示燈,放置車輛故障標誌。

立即熄火停車,打開車輛故障警示燈,放置車輛故障標誌,在車身後方適當距離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以避免後車追撞。

撥:立即撥打110報警、119傷患救護。

先打110 報警(假設有人受傷應先打119,再打110),且儘可能自己撥打電話,原因是可能涉及刑法自首減刑要件。報案敘述內容:何人、何時、何地、何事 。

劃:將車輛標繪定位(有移動過的就不可以劃,以防現場失真)

利用路邊石頭或隨身口紅等作為繪線工具,或使用手()機拍攝車輛相對位置及重要物證,以及現場景況拍攝下來,作為將來車禍鑑定或訴訟時佐證資料。

移:無人傷亡事故,車輛尚能行使應速將車輛移置(一定要拍照或標記後再移)

僅車輛受損無人傷亡時,並已完成上述步驟後,將車輛移至路邊避免阻礙交通,但有人傷亡時則不要移動,盡量保持現場完整。

等:平心靜氣等候警察並可先行現場拍照、尋找目擊證人,等警方來時也可以更詳細敘述車禍事故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