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確認無名男屍身分 偵查佐歡喜接受表揚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10月1日於安平區金城里活動中心前港區,發現一名浮屍,初步觀察該浮屍係男性,身著淺色polo衫、灰色休閒長褲、黑底白金條紋布鞋,衣著完整,身體無外傷,研判落水已數小時。經本分局鑑識小隊偵查佐鍾武宜採集該男子指紋,送警察局鑑識中心比對查詢結果,研判該男屍身份為25年次的林姓男子,經進一步聯繫家屬前往指認後,確認為林男無誤。
本案在偵查隊及安平所同仁通力合作下,於發現男屍後之隔日隨即確認身份,使家屬得以順利處理其身後事,為民服務精神可嘉,蔡分局長特於10月3日公開集會時,表揚鍾偵查佐專業的工作表現及積極任事之善行,期許所有同仁皆能以此為榜樣,解決民眾的困難。
辦理選舉治安維護講習 務使選舉工作平安完成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項工作已按期程逐步進行中,為使分局所有員警都能掌握選舉治安工作要領、迅速了解選舉重點工作事項及面對突發狀況的因應作為,第四分局於107年10月3日、5日召集分局內外勤員警辦理選舉任務講習,由分局長蔡進閱、保安民防組組長、偵查隊隊長及督察組組長講授選舉期間治安維護及執行查賄等工作技巧,以及署頒選舉相關法令規定等,使同仁體認本次選舉專案任務特性,建立分局團隊共識及法治觀念。
分局長蔡進閱表示,針對這次合併公投大選,特別向分局所有同仁轉達院長三項指示,要求「塑造公平選舉環境,維護民主法治價值」、「強力查賄制暴,確保選期治安」及「妥適規劃調度警力,兼顧員警健康」等3項工作重點,本分局團隊將妥慎整備,恪遵依法行政及保持行政中立,全力投入選舉治安維護,務使選舉工作平安完成。
針對易肇事路段 加強防制交通事故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交通事故統計資料,107年9月份發生A1類交通事故1件、A2類交通事故計62件,交通事故發生率較高之路段為平通路與永華六街口、慶平路與健康三街口及建平路與慶平路口各發生4件最多,永華路二段與文平路、建平路與怡平路口及健康路三段與健康三街口各發生3件為次;而易肇事時段以14-16時發生15件最多,18-20時發生12件為次,經分析肇事因素以闖紅燈、未注意車前狀況、未依規定讓車及轉彎不當為造成交通事故主要原因。
為有效防制交通事故,本分局於轄區易肇事路段編排巡邏守望及交通稽查勤務,針對汽、機車「闖紅燈」、「酒後駕車」、「逆向行駛」、「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等4項違規,列為重點取締項目。分局長蔡進閱並要求所屬利用各種交通安全宣導場合,灌輸民眾正確交通安全觀念,提升道路交通安全,使交通事故的死亡、傷害減至最低,以創造安全優質的交通環境。
第四分局執行107年10月份清道專案
為維護臺南市安平區行人交通安全及通行順暢,臺南市政府警察
局第四分局將於本(107)年10月4日執行清道專案勤務,當日勤務
對安平區育平路(慶平路至永華路2段)、安億路(平豐路至光州路)、
建平路(永華路至永華11街)、建平11街(文平路至建平路)、永華3
街(永華路至建平11街)等路段及各級古蹟周邊,有下列違規行為者
加強取締(1〜4項罰鍰1200〜2400元、5〜6項罰鍰300〜600元):
一、未經許可在道路擺設檳榔攤、玩具、衣物、果菜飲食攤(含利用汽、機車販賣物品者)等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二、超出營業(店面)範圍占用騎樓、人行道之商店、汽(機)車
修理承售、租賃業、洗車業及其他營業等違規行為。
三、停車格位遭住(商)家利用各類物品占用違規行為。
四、占用道路堆放砂石、建材、廣告、雜物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五、在車道或安全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等影響交通之違規行為。
六、在車道上等販賣物品妨礙交通之違規行為。
分局長蔡進閱呼籲民眾及區內商家、住戶共同維護社區環境市容整潔,並落實市政府推動之「還路權於行人之騎樓暢通計畫」措施,將牆緣起往外推算1.5公尺內物品清除,一起共創安全、順暢的通行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