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21:16:38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布中秋應景食品稽查暨抽驗結果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為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至本市13家月餅餡料製造工廠,並前往傳統市場、超市、大賣場等商家稽查及中秋應節食品抽驗,抽驗月餅成品、餡料及烤肉常用食材等共計79件,全數符合規定,讓市民歡度佳節,也能吃得安心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表示
本次中秋應節食品抽驗品項,包括月餅成品、餡料(如鹹蛋黃、豬肉餡、豆餡等)及應景烤肉常用的食材,如蔬菜、水果、肉類及肉類加工製品、水產類及水產類加工製品、豆製品及烤肉醬等,共計抽驗79件。檢驗項目包括防腐劑(苯甲酸、去水醋酸、已二烯酸、硼酸及其鹽類)、甜味劑(糖精、環己基()磺醯胺酸)、著色劑(蘇丹色素1號、2號、3號及4號、皂黃、二甲基黃、二乙基黃)、保色劑(亞硝酸鹽) 、殺菌劑(過氧化氫)、漂白劑(二氧化硫)農藥多重殘留分析(373)、二硫代胺基甲酸鹽類乙型受體素類素(β-agonist)、動物用藥多重殘留(48)等,全數符合規定。

秋節前夕該局也會同市政府消保官稽查月餅製售商、星級飯店業、烤肉產品製造廠及燒烤餐飲業確保業者作業環境衛生安全衛生局提醒,所有食品業者從事食品製造販售應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產品產製販售過程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以確保食品安全及衛生。
該局呼籲
消費者購食材應看清食品標示資訊,選擇包裝完整、標示清楚之食品較有保障。選購烤肉生鮮食材及配料也應注意來源、衛生及儲存條件,適當保存加熱後再食用,以確保食用安全。生熟食應分開存放,避免交互污染,即食食品勿於常溫環境下放置過長,以避免微生物孳生危害健康;
消費者若有任何食品衛生問題,歡迎洽詢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06-267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