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及高雄市再新增本土病例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新北市新莊區登革熱群聚再添1例,2週內共有3例本土確定病例;另高雄市繼前鎮區後,大寮區亦新增1例本土病例。台南市於近日常有豪大雨發生,環境中容易產生積水容器,適合病媒蚊生長,臺南市政府登革熱防治中心籲請市民應落實戶內外環境整頓及孳生源積水容器的清除,於雨後需再次加強「巡、倒、清、刷」。
本市登革熱防治中心陳怡主任表示,新北市新莊區自7月10日發現第1例本土病例後,2週內新增至3例本土病例,顯示當境外移入病例未被即時發現控制時,於社區傳播的能力是非常迅速的。因此,「阻絶境外」一直是台南市的防治重點,台南市除於機場出入境宣導及入境發燒旅客追踨,並針對入境發燒旅客登革熱快篩NS1為陽性時,即會立即聯繫民眾,直接至醫院就醫勿返回住家,以避免病毒於社區擴散。台南市於7月25日新增的第9例境外移入病例,也是直接由機場至醫院住院治療,未返回住家,如此的作為除可避免民眾不喜歡的住家內噴藥,亦可確保家人及社區民眾的健康。
高雄市新增之第2例本土病例,雖為外籍移工但今年皆無出境,感染源仍於社區的活動地,但其所屬仲介公司於病例通報第一時間,疑似隱瞞工作地,已涉規避妨礙防疫工作。防治中心陳怡主任呼籲,台南市公司行號及人力仲介公司,於公司、外籍移工宿舍的環境維護,及疑似病例的疫情調查,皆需加強執行及配合,若被發現環境孳生病媒、隱瞞調查規避妨礙防疫工作時,皆會依傳染病防治法之規定進行裁罰。另,日前台南市某二家醫院,未通報之登革熱境外移入病例,經防治中心進行病歷審閱,二家醫院皆有詢問相關旅遊史,惟醫師診治後皆進行流感快篩,後診斷為上呼吸道感染。防治中心已加強宣導,請醫師發現自登革熱高風險國家返國的發燒民眾,皆需進行登革熱NS1快篩檢驗,俾以及早診斷及早進行相關防治。
目前為登革熱流行期,請本市醫療院所醫護人員提高警覺,發現有發燒等疑似登革熱症狀病人,需加強訊問T.O.C.C.,尤其於14天內有至東南亞、南亞等高風險地區旅遊探親及至新北市新莊區、高雄市前鎮區及大寮區活動的病患,請進行登革熱NS1快篩(勿只做流感快篩)並通報衛生單位,以能及早通報及早防治,避免疫情於社區傳播。
防治中心再次呼籲,現高雄市及新北市已出現本土登革熱病例,且登革熱境 外移入病例仍持續發生,暑假期間民眾赴東南亞、南亞等熱帶國家活動前,應做好防蚊措施,且於返國後14日內,應密切留意自身健康情況,如出現發燒、頭痛、肌肉關節痠痛等疑似症狀,勿自行服藥,請儘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相關資訊請參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全球資訊網https://goo.gl/p1Qiqc或1922防疫專線。另強力提醒市民,台南市於106年6月26日起,針對查獲陽性孳生源者,一 律依傳染病防治法第25條、第70條規定,處罰鍰新臺幣3,000~15,000元,無改善 期。該公告今(107)年亦繼續適用,請市民不可輕忽。
醫療服務不中斷 台南市立醫院續約完成
臺南市政府自民國77年將台南市立醫院委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經營,開創國內政府機關興辦醫療院所「公辦民營」事業先驅,民國98年又率先參採「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成為全國首例民間機構參與衛生醫療設施經營ROT案件。
台南市立醫院之委託經營合約於今(107)年6月30日屆滿,秀傳醫療社團法人依據原契約向臺南市政府遞送申請優先續約文件,經過營運績效評估認定符合續約資格,雙方於 107年6月19日簽訂續約。本次續約經營期間9年,依契約規定每年繳納固定權利金(含土地租金)、變動權利金及醫療救助金予市府且投資醫療儀器及設備更新。此外,秀傳承諾契約接續期間確保正常營運,以及醫療服務之提供不中斷,民眾健康得以受保障。
本經營合約為續約案,延續原契約精神,不超越原經營範圍及經營期間。原契約腫瘤大樓為鼓勵性質,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99年12月28日函釋:「…腫瘤大樓之興建既不屬原案委託範圍,又未納入財務計畫一併整體考量,性質似屬新案,不包含經營權,不能涵蓋於原合約,其效益不符合公平、合理之原則。」
經雙方同意於續約內容中增列秀傳醫療社團法人至遲應於113年6月30日前依促參法第46條規定,自行規劃提出申請綜合醫療大樓(腫瘤大樓)之興建規劃,倘該法人未遵期提出申請,市府得依促參法第46條或第42條規定辦理政策公告或招商公告,以達到本次契約經營期間9年內提昇本市腫瘤病患診療水平及就醫便利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