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5 20:00:00蔡永源

第四分局查獲面交詐欺車手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 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於22日接獲被害人(女性、28年次)報案稱,在家接到自稱臺北地檢署檢察官電話,稱其所有之帳戶為人頭帳戶,涉及洗錢罪,若不將帳戶裡面的錢及身上所持有之貴重物品交出監管,將會被收押,所以依指示將新臺幣8萬元、外幣歐元2,000元、手環1對及戒指3只等物,放在機車置物箱內並停放在社區大樓前,並由歹徒前往將上述物品拿取後逃逸,事後被害人告知家人,才知遭詐騙,隨即報案。接獲後除調閱周遭監視器影像畫面,持續追查歹徒行蹤外,亦密切聯繫被害人後續狀況,結果發現詐欺集團持續向該名被害人聯繫,並要求辦理存款帳戶並交付提款卡及密碼,見機不可失,協助被害人與詐欺集團周旋,於今日約定在其社區大門前,以同樣手法交付存摺及提款卡,同仁則在周圍附近埋伏,順利在1040分許逮獲前來取物之未成年簡姓車手(90年次),現場並起出犯罪用之手機、現金3,015元及臺北地檢署假公文1紙,全案經偵辦後,於今日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

 
   
經詢問該名少年,稱其已休學兩個多月,大多借住在新竹朋友家中,本來在某家餐廳工作,因餐廳倒閉後無收入,遂透過朋友介紹擔任取款車手,於昨(24)日早上搭高鐵前來臺南市區待命,聽從上頭指揮向被害人拿取詐欺款項,今日一早即接獲指示前來安平地區取存摺及提款卡,沒想到即遭警方查獲,未收取到分毫詐欺款項,其對於犯行深感後悔,希望能再給予1次機會,將持續追查簡姓車手所屬詐欺集團成員,向上溯源,望能一舉破獲該詐欺集團。

    
分局長蔡進閱呼籲大眾,現今詐欺集團利用無知學子需錢孔急或想不勞而獲之心態,要求擔任詐欺車手提領款項,淪為詐欺集團之犯罪工具,尤其暑假到來,各種工作機會充斥誘惑,青少年應慎選,以免誤觸法網。擔任車手除將面臨刑罰外,亦須負擔高額民事賠償。在青春專案期間,將持續相關打擊詐欺、掃除毒品等作為,以符當前治安維護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