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頭約實耕人來參加 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 107年第2期作試辦開跑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為輔導以口頭約定方式使用他人農地,從事農業生產工作之專業農民(以下簡稱口頭約實耕人),參加「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將於全國5個鄉(區)試辦口頭約實耕人參加107年第2期作「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讓實際耕作農民,可以領取本計畫相關之給付(獎勵)金。
口頭約實耕人,可申領107年第2期作稻作直接給付、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給付(獎勵)金
農糧署表示,有部分耕作人以口頭約定方式,向地主取得耕作權,由於雙方承租或協議內容,沒有書面資料可以佐證,政府機關無法核發各項農業補助。
為讓政府的補助,可以落實給予實耕人,除了持續輔導農民與地主簽具書面協議外,今年推出讓口頭約實耕人出具切結書,就可以申報領取「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相關給付(獎勵)金的試辦方案。
農糧署說明,為了讓政策推行更順暢,107年第2期作先於桃園市觀音區與新屋區、雲林縣大埤鄉、臺南市新營區、花蓮縣瑞穗鄉等5鄉(區)試辦。戶籍位於試辦區的口頭約實耕人,只要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且確實經過地主同意,稻作直接給付金,或轉(契)作、生產環境維護措施獎勵金,就可以由口頭約實耕人領取。
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107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期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辦
口頭約實耕人只要於本計畫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或可證明身分文件正本、最近三個月內之土地登記謄本與農保被保險人證明文件等相關資料,並填好口頭約定切結書,交給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受理的公所或農會,將審核實耕人是否確實加入農保、土地資料是否正確,另外也會隨機抽選一位地主辦理訪談,只要通過審核,即可受理申報。
實耕人來參加「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107年第2期作試辦開跑!!!
口頭約實耕人,可申領稻作直接給付、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給付(獎勵)金! !
一、 試辦地區:
桃園市觀音區、桃園市新屋區、雲林縣大埤鄉、臺南市新營區、花蓮縣瑞穗鄉等5鄉(區)。
二、申報資格:
(一) 農民:戶籍位於試辦區,且為農保被保險人之實耕人。
(二) 土地:
1. 確實以口頭約定方式,取得耕作權,且經地主同意由實耕人申領本計畫相關給付(獎勵)金。
2. 符合計畫規定(例如:基期年規定)之土地。
三、申請辦法:
(一) 除原申報所需檢附文件(土地謄本、身分證、存摺影本等),另需提供農保被保險人證明文件,並填具「口頭約定切結書」(如附)。
(二) 於試辦地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107年第2期作補(變更)申報期間,至戶籍所在地公所或農會申報。
只要確實經土地所有權人口頭同意,由實耕人耕作土地,且申報稻作直接給付、轉(契)作或生產環境維護,相關給付(獎勵)金即由實耕人領取!!!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關心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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