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6 20:20:55蔡永源

10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新增優惠措施知多少讓您報稅省時又輕鬆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https://youtu.be/9Le46UxeBHo一年一度的所得稅報稅季節即將到來,今年新增許多優惠措施可為民眾省下荷包,為協助民眾了解節稅新規定以順利完成結算申報,南區國稅局特別整理相關新規定如下供民眾參考。

一、基本生活所需之費用,不得加以課稅:按財政部公告106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166,000元乘以納稅者、配偶及受扶養親屬人數計算之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納稅者申報的全部免稅額與一般扣除額(標準或列舉擇一)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合計數之金額部分,可自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二、調高免稅額:每人88,000元;但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及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直系尊親屬年滿70歲者,其免稅額為132,000元。

三、調高課稅級距金額:綜合所得淨額0元至540,000元,稅率為5%540,001元至1,210,000元,稅率為12%1,210,001元至2,420,000元,稅率為20%2,420,001元至4,530,000元,稅率為30%4,530,001元至10,310,000元,稅率為40%10,310,001元以上,稅率為45%

四、提高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金額:一次領取總額在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以下者,所得額為0。超過180,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未達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以其半數為所得額。超過362,000元乘以退職服務年資之金額部分,全數為所得額;分期領取退職所得者,以全年領取總額,減除781,000元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五、租賃所得:將住宅出租予符合規定接受各項租金補貼者或符合規定的包租代管者,於住宅出租期間所取得的租金收入,每屋每月在10,000元以內免稅;超過10,000元者,就超過部分減除該部分之必要損耗及費用(未能逐項舉證,其部頒標準為43%,但出租予符合規定的單位供社會住宅使用,部頒標準為60%)後之餘額為租賃所得。

六、列舉扣除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案的支出:宣告不成立者,自提議人的領銜人領取連署人名冊格式之日起至宣告不成立之日止的費用;已宣告成立者則延長至投票日後30日內,提議人的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所支付與罷免活動有關的費用,於規定候選人競選經費最高金額內,可於罷免案宣告不成立之日或投票日年度列報扣除。

國稅局進一步表示,利用網路辦理申報或適用稅額試算服務透過網路回復確認,在申報期間全日24小時均可上網辦理,既節省時間又可免除舟車勞頓之苦,請多加利用。

106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自今(107)年51日起至531日截止,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提醒營利事業,及早辦理結算申報並繳納稅款,更鼓勵營利事業使用網路申報,享受「以網路代替馬路、免等順暢e指通」的便利服務。

為了讓納稅人能快速及有效率地完成結算申報,該局貼心整理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注意事項及新措施供營利事業參考:

一、納稅者如有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第7條第8項但書規定,為重要事項陳述者,請另填寫「營利事業所得稅聲明事項表」(相關格式內容可至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並檢附證明文件,併同申報書辦理申報。

二、營利事業依1051221日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增加薪資等成本費用致降低純益率,如符合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第15點規定,並於申報時檢附

「受勞動基準法週休二日新制影響成本費用分析表」(相關格式內容可至各地區國稅局網站下載),其適用該要點之純益率標準,得按該純益率標準之90%計算。

三、新增第B6頁「跨國企業集團成員揭露資料」,供營利事業揭露應(免)送交集團主檔報告及國別報告之相關資訊,集團主檔報告及國別報告之送交方式如下(附表):

四、營利事業輸出貨物委託境外加工並不復運進口而直接銷售及輸出貨物至國外發貨倉庫,銷售價格與出口銷售額之差額,請於營業收入調節說明相關欄項調節或說明。

五、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第1項但書規定要件之營利事業,當年度扣除前10年核定虧損前之所得額未逾起徵額(新臺幣12萬元)者,無須將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虧損自當年度純益額扣除;至營利事業申報之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上開起徵額,其依規定將前10年核定虧損金額自當年度純益額扣除時,尚不得僅扣除至起徵額。

六、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委託會計師查核簽證或依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案件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辦理營所稅結

算申報,其因故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或納稅義務人申請以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所得稅作業原則規定申請並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者,視為如期繳清稅款。惟延期或分期繳納之任何一期應納稅款未如期繳納者,仍應按普通申報案件處理,或不得適用前開擴大書面審核實施要點規定。

七、營利事業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列報之各項費用或損失,應多加注意須以經營本業及附屬業務之必要性及合理性所需為限,例如營利事業列報派駐海外人員薪資費用,除須有雇用及支付薪資事實外,員工從事的工作需為公司經營之本業及附屬業務,如係協助關係企業處理業務者,應收取相對收入,始符合收入成本費用配合原則。

八、營利事業及機關或團體採網路方式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者,可於107625日前,透過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上傳應檢送之申報書表及相關附件資料,上傳後可於625日前上網查詢,確認相關資料是否上傳成功。

該局再次提醒營利事業,務必如期完成申報並繳清稅款,以免因違反所得稅法第71條結算申報規定,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