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警察局第四分局初任警察官授階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2月1日舉行初任警察官授階儀式,由分局長蔡進閲主持,授予警員顏歆及黃采玲等2人一線三星。
警員顏歆、黃采玲通過104年一般四等行政警察特考,去(106)年1月11日分發至第四分局實務訓練,歷經6個月實務訓練成績及格,並經銓敘部於106年12月31日審定合格實授警佐三階警察官,正式取得警察人員任用資格。第四分局特別利用2月1日聯合勤教場合舉行授階儀式,分局長蔡進閲親自為初任人員佩上一線三星階級章,讓新初任「警察官」之員警倍感尊崇。
蔡分局長表示,我們熱烈歡迎新加入第四分局之同仁,為我們的警力注入新血,以強化第四分局落實推動各項犯罪預防、犯罪偵查、維持交通秩序、為民服務等工作。也特別感謝所有警察同仁對治安、交通及服務大眾等之警察工作,抱持著「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精神,並鼓勵初任警察官同仁在執勤付出的同時亦講究內部團結、互相砥礪成長,更要充實自我知能與時俱進。
全台遊玩兼犯案 詐欺車手遭警查獲
今年1月份接獲165系統通報,於轄內發生詐欺車手前來提領被害款項之案件,經本分局分局長蔡進閱立即指揮偵查隊及派出所同仁著手偵辦,發現該詐欺車手係以計程車代步,伺機於安平及中西區進行提領被害人款項之犯罪行為,計得手不法詐欺所得約新臺幣數十萬元。
調閱監視器影像過程中,發現犯嫌皆搭乘計程車於轄內流竄犯案,於一地點提領一筆詐欺款項後,隨即離去至下一地點犯案,經專案小組持續回溯犯嫌行蹤,終於發現其身分,立即向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聲請拘票獲准,連夜北上至臺中市西區查獲犯嫌傅○○(86年次、有傷害、恐嚇、公共危險等刑案紀錄),犯嫌見警方前來,心虛坦承犯案,全案經調查完畢後,已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經法院羈押在案,今年過年將在牢獄中度過。
經詢犯嫌傅○○為何甘願擔任詐欺車手,渠稱因無固定經濟來源,故在LINE軟體上發現有人徵求「線上博弈」收款工作,且收款時能在全臺各地進行旅遊,渠一時財迷心竅,又想帶女友出門旅行,才答應擔任車手進行提款行為,而其從1月中旬開始提領至今,已去過桃園、苗栗、臺中、臺南、高雄等地,只是扣掉旅館費用,僅獲利新臺幣1,400元而已
分局長蔡進閱呼籲大眾,天下無不勞而獲之事情,亦無只需至提款機提錢,即可獲利之工作。擔任詐欺車手除將面臨刑罰外,亦須負擔高額民事賠償,切勿以身試法,本分局仍將持續相關打擊詐欺作為,以符當前治安維護重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