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16 17:04:40蔡永源
南市衛生局查獲浚美商行、浚仁實業有限公司逾期冷凍食品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臺南市衛生局107年1月11日會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至臺南市佳里區「浚美商行」及「浚仁實業有限公司」進行稽查,於該公司產品分裝場所及冷凍倉儲查獲「冷凍蟹腳肉」、「冷凍比目魚」、「起司達人乳酪絲」、「雪之戀水晶皮」、「冷凍牛角貝柱」、「小龍蝦」、「生凍海蝦仁」等逾期產品共1,614公斤,並於現場立即封存。
另於該公司分裝場所查獲「海蝦仁」、「沙蝦仁」、「草蝦仁」等未標示有效日期之問題產品,合計588公斤,現場責付業者保管,未經核准不得擅自移動。衛生局清查該公司售出「冷凍蟹腳肉」、「冷凍比目魚」、「小龍蝦」等逾期食品流向,係販售予臺南市內的7家外燴業者,經追查已全數用罄而無存貨。
衛生局強調,逾有效日期食品,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做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如經查證食品業者貯存販售逾有效日期原料或產品屬實,將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之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或食品業者之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得再申請重新登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