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21:37:42蔡永源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24小時內連破10件竊盜

【民正新聞記者:蔡永源台南報導】本(12)1318時許,第一分局德高所所長李振維才剛率員查獲一名陳姓竊盜慣犯,偵破4件機車竊盜及1件普通竊盜案,14日凌晨,莊敬所劉所長與同仁巡邏時,又帶回一名屢犯竊盜的王姓嫌犯,相隔不到一日,第一分局連破10件竊盜案件,用具體的行動展現警方嚴正執法與打擊犯罪維護治安的決心。

第一分局莊敬所所長劉智豪與警員顏威於14日凌晨04時擔服巡邏勤務,當巡邏車行經轄內怡東路時,遠遠發現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緩慢前行且左顧右盼行跡十分可疑,遂一路尾隨至東寧路與裕豐街口予以攔查,經查該男子王0(55年次,有竊盜、妨害兵役公共危險等前科紀錄),目前無業且居無定所,惟眼尖的劉所長發現戴眼鏡的王男身形特徵,與今年7月於轄內東寧路發生損失達新臺幣20萬元的住宅竊案犯嫌極為相似,遂運用豐富的偵查技巧順利地經徵得王男同意,配合員警返所協助調查。

返所後,王男配合警方調查,從攜帶之背包中拿出一支手機,經員警查詢比對該手機之IMEI碼,赫然發現就是今年6月底在東安路發生機車置物箱財物失竊案之贓物,且經員警提示監視器畫面、通知住宅竊案被害人到所指認,在人、物證齊全狀況下確定王男涉嫌重大,並陸續清查比對犯罪手法與可能生物跡證,發現王嫌另涉及第一分局東寧所轄2件腳踏車竊案、1件一般財物竊盜案,訊後,將王嫌依法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員警查緝女通緝犯,男友露餡查出毒品,雙雙落網。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一分局東門派出所獲知邱姓女子(68年次,有毒品、誣告等前科)於106124日遭臺南地檢發布誣告通緝,經積極查訪得知邱嫌藏匿在本市東區崇善十二街住處,遂由巡佐許宇瓊立即率同警員胡瑞宏、林家民等3人,於昨(13)日下午2時許前往查緝到案。
員警機敏地發現另一在場男友林○任(76年次,有毒品、詐欺等前科)行跡可疑神情緊張,經盤查身分查知林男為毒品治安人口,當下林男以為員警係要查緝毒品,遂主動坦承有施用二級毒品安非他命之惡習,並交付毒品安非他命1(0.48公克含袋重),隨即員警依法逮捕並帶返所偵辦。

返所後,經林嫌同意配合採集尿液送驗,初步篩檢結果呈陽性反應,訊後,將邱、林2嫌一併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員警犧牲休假搜查跡證  機車竊嫌終無所遁形

(12)02日在南市警一分局德高所及後甲所轄內相繼失竊4輛機車及1件機車安全帽案件,2所員警均依規定受理報案並積極展開查緝。

德高所所長李振維率同警員陳鈞帝、楊元林、林哲全、李育成等人,犧牲輪休假期,至案發各地點周邊勘察蒐證及實施地毯式訪查,發現一名男子行跡可疑,涉有重嫌,並且是以車換車之方式犯案,遂依其犯嫌穿著之特徵作為偵查方向,並詳細過濾轄內治安、記事等人口資料,且派遣員警在失竊地點附近執行埋伏守望勤務。
經多日努力,昨(13)18時許,警員楊元林、李育成,於轄內仁和路執行肅竊守望時,眼尖地發現一名男子騎乘一部輕機車從眼前經過,其身上所穿著之衣物與鎖定之犯嫌特徵相同。當下楊、李2員見賊蹤再現,為避免打草驚蛇,遂一路尾隨在後,同時連絡所內警力前來支援,旋於2130分許在崇德路某家羊肉店前加以攔查盤詰,經員警提示犯罪相關跡證,犯嫌自知犯行已敗露而當場坦承不諱,自願隨同警方返所說明。

經查犯嫌陳○欽(男性、74年次、查有竊盜、搶奪等前科素行資料),目前以打臨時工維持生計,且係為臺東戶政事務所通報之失踪人口,員警隨即依規定辦理撤尋通報手續,並經詢問陳嫌為何於2日內連續偷竊4輛機車,陳嫌辯說,因為竊得之機車比較老舊且又難騎,所以才會一直竊取其他機車來做為交通工具使用。訊後,依法函送臺南地檢署偵辦。